湖南:新农合参保农民异地就医有望“一卡通”
文章来源:长沙晚报 更新时间:2009-12-21 9:35:15
湖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参合农民住院支付限额将提高到6万元以上!昨日(17日),(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了湖南新农合制度建设近期将实施的四大工作重点和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省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实际补偿率将由2009年的40%左右提高到50%以上。
目标一 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
自2003年湖南启动新农合试点以来,全省参合农民已有4618.19万人,参合率达91.22%。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实际补偿率为41.44%,次均住院补助1039.09元。
湖南新农合制度将实施的首要工作重点和主要目标是:扩大覆盖面,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
目标二 住院补偿率增一成
根据国务院要求,2010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从湖南实际出发,2010年,我省财政补助资金一步到位,农民个人缴费仍维持20元不变; 到了2011年,新农合筹资标准将提高到15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由20元提高30元。
2010年,全省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实际补偿率将由2009年的40%左右提高到50%以上,预计参合农民住院支付限额将提高到6万元以上。具体来说,参合农民在县、乡两级医院住院的实际补偿率达到60%以上,在省、市两级医院住院的达到40%以上。同时,会同民政部门,实现农村五保户在县、乡定点医院住院的基本医疗费用全免。
2010年122个县市区将全面实施普通门诊统筹补偿,有效扩大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同时,完善特殊慢性疾病门诊统筹补偿制度,将补偿病种扩大到20个以上,并提高补偿标准。
目标三 确保救命钱不流失
2003至2009年,湖南累计对采用伪造病历等非法手段套取新农合基金,以及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黄牌警告,限期整改378个,取消定点资格21个,对相关人员行政处分120人。
湖南将强化新农合基金补偿使用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确保新农合基金运行安全有效、公正透明;强化对医疗服务行为的规范,控制医疗费用增长。
目标四 异地就医“一卡通”
从2003年试点开始,湖南新农合制度就将重大疾病防治、住院分娩、特殊慢性病门诊等纳入统筹补偿范围。2009年我省58个县市区启动了普通门诊统筹试点,2010年将覆盖到全省122个县市区。2010上半年我省将全面实施省市级定点医院住院费用即时结算报销。
同时,我省将建立参合农民异地就医结算机制,积极探索参合农民就医“一卡通”服务的办法,最大限度地方便参合农民自主择医就诊购药。
城乡医保制度有望实现互通
记者昨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长沙正以城乡统筹为目标,研究制定一套适应城乡居民参保的医保制度。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吕兴元介绍,湖南即将施行的医保新政具体内容包括:一、将调整参保政策,适应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允许其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
二是2010年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要达到78%、52%以上;2011年分别提高到80%、55%以上。
三是积极探索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制度之间的互通办法,完善医保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制度;大力推进“大医保管理系统”的安装和联网等工作,实现省、市、县(区)医保信息系统对接、网络畅通和数据共享。
四是积极推行基本医疗保障城乡统筹,解决城乡二元分割、标准多样、待遇不一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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