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设蔬菜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创地方先例
文章来源:东方早报 更新时间:2009-12-15 15:47:04
根据日前实施的《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修订案),杭州将实行蔬菜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据介绍,这一制度在地方立法中尚属首个。
按照要求,生产经营者须对生产、经营蔬菜的质量安全承担责任,对其提供的蔬菜出具追溯凭证,附相应产地、产品合格、经营者信息。蔬菜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化蔬菜种植大户要建立生产档案,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日期,病虫草害发生和防治情况,收获日期等信息。蔬菜生产记录档案须保存2年。
为实现蔬菜从生产到食用各环节的追溯管理,除了出证出票、索证索票,杭州还计划用科技手段实行追溯码管理。若蔬菜生产、经营者不出具追溯凭证或伪造凭证,将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500~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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