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食用农产品标识工作明年11月前完成(图)
文章来源:广东农业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9-12-7 11:40:59
昨天(12月3日),广东省农业厅在湛江市召开全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工作现场会,各地级市农业局、畜牧局的领导和湛江市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农业厅副厅长林果先出席会议并讲话。从会议获悉,到2010年11月1日前,广东全省建制镇以上的批发市场、超市和农产品销售店、农贸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将全部实行标识和市场准入制度。届时,食用农产品需填写产品名称、产地、单价、电话、生产日期以及生产者详细资料等标识,方可上市销售。
省农业厅副厅长林果先表示,由于标识管理和市场准入工作的相关制度的不尽完善,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标识的认知度不高,对标识食用农产品的接受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他强调,全省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按照先易后难、重点实施、推广示范和企业带动的原则,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工作,共同开创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和市场准入工作的新局面。据了解,广东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用制度已经正式实施一个多月了,当前全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工作全面展开,但各地区实施效果差异较大。
当天,与会代表走访了湛江市东山三鸟批发市场、兴隆蔬菜批发市场、百园农贸市场等4个开展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工作单位。市场内各个摊位均挂有政府部分发放的标识,标明了产地、供货商、单价、联系电话等内容,消费者可以通过标识方便地了解商品的基本信息,一旦出现问题能快速追根溯源。据介绍,到2010年11月1日前,广东全省建制镇以上的批发市场、超市和农产品销售店、农贸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将全部实行标识和市场准入制度。届时,食用农产品需填写产品名称、产地、单价、电话、生产日期以及生产者详细资料等标识,方可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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