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承包权抵押贷款“破冰”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 更新时间:2009-11-4 9:48:03
经武汉农交所“穿针引线”,武汉银河生态农业公司等3家农业企业近日用4046亩农村土地经营权及地面附属物作抵押,成功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获得1400万元贷款。
据悉,用农村土地经营权、承包权进行抵押贷款,在全国尚无先例。武汉农交所联合武汉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进行的这一试点,为我国农业企业和农民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
“土地流转合同一签30年,土地经营权却不能抵押贷款。”长期以来,农村土地经营权、承包权抵押贷款因风险大、利润小,又缺乏担保机构而被银行视为“禁区”。
据介绍,在2005年10月的“《物权法》草案四审稿”和2006年8月的“《物权法》草案五审稿”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均可“有条件抵押”,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实现抵押权的,不得改变承包地的用途。”
但在其后公布的“《物权法》草案六审稿”中,这一被诸多专家公认为“中国农地法律制度重要突破”的条款,因与《农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不太一致而被删除。
今年6月,武汉农交所联合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挑选有诚信、有一定实力的3家农业企业,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对其土地经营权、附属物等进行综合抵押贷款,取得重大突破。
“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银河生态农业公司总经理胡涛说,2007年,银河公司开始在武汉市江夏区法泗镇从事生态循环农业开发,两年间投资3000多万元,今年,企业发展遭遇资金短缺“瓶颈”。此次,银河公司用2500多亩土地20年的经营权作抵押,贷到了急需的1000万元现金。他说,农村大片土地流转起来了,企业资金被大面积“套牢”的现象,早就应该改变了。
据了解,目前,武汉已有16家企业提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申请。下一步,武汉将成立政策性担保公司,促进这一抵押贷款形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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