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一)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08年进行了第二次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
经过全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各级普查机构及全体普查人员近两年的共同努力,全市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现已基本完成。伊春市人民政府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分层随机等距整群抽样方法,对17个县(市)区的数据质量进行了抽查,共抽查17个普查小区的95个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抽查比例约为11.47‰),个体经营户165户(抽查比例约为3.04‰)。抽查汇总结果,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2.46‰,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要求。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要求,经伊春市人民政府批准,伊春市人民政府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伊春市统计局将向社会发布经济普查公报。现将第一号公报发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0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 4257个,与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加693个,增长19.4%;产业活动单位 6326个,增加1147 个,增长22.1 %;个体经营户54265户,增加7059户,增长15%(详见表1)。
与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企业法人单位增加492 个,增长 34.4 %。其中,国有企业193个,增加28个,增长17%;集体企业 119个,减少111个,下降48.3%;股份合作企业49个,减少9 个,下降 15.5 %;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共452个,增加 90个,增长24.9%;私营企业 1043个,增加479个,增长84.9%;其他内资企业25个,增加 15个,增长 15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7个,增加4个,增长30.8%;外商投资企业24 个,减少4个,下降14.3%(详见表2)。
在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制造业的单位 860 个,占 13.6 %;批发和零售业 601个,占9.5%;教育275个,占4.3%;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2284个,占36.1%。以上四个行业合计占63.5%(详见表3)。
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五个行业是:工业 3292 户,占个体经营户总数的6.1%;交通运输业14339户,占 26.4%;批发和零售业 21339 户,占 39.3 %;住宿和餐饮业 5712 户,占 10.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5757户,占10.6%(详见表4)。
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市第二、三产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数为291891人,与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加28391人,增长10.8%。其中,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 125677人,增加 17577人,增长16.3 %;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 166214人,增加 10814人,增长 7 %。在从业人员中,第二、三产业单位从业人员 178251人,占 61.1 %;个体经营人员 113640 人,占38.9%。在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93240人,占单位从业人员的35.7%。
在单位从业人员中,制造业 70576 人,占 27.1%;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32900人,占 12.6%;建筑业 11314 人,占 4.3%;教育 14844 人,占5.7%;批发和零售业 4891 人,占 1.9%(详见表5)。
在单位从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大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分别占0.5 %、9.6%、19.9%、38.3%和31.7 %。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共 56279人,占单位从业人员的21.6%;具有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共16990人,占单位从业人员的6.5 %(详见表6)。
三、企业资产总额
2008年末,全市第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额 59248000 千元,比2004年末增加19929033千元,增长50.7 %。其中,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2902000千元,比2004年末增加2142966千元,增长10.3%;集体企业资产总额2284000千元,减少338138千元,下降12.9%;股份合作企业资产总额2908000千元,减少 63888千元,下降2.1%;私营企业资产总额 7713000千元,增加 5328666千元,增长 223.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资产总额 264000千元,增加100607千元,增长 61.6%;外商投资企业资产总额1264000千元,增加482628千元,增长 61.8%(详见表7)。
一、工业
(一)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954个,从业人员83730人,分别比2004年末增长31.2%和12.9%。工业个体经营户3292户,从业人员27408人,分别比2004年末增长2.1%和25.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73个,制造业831个,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0个,分别占7.7%、87.1%和5.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6.2%,制造业占86.1%,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7.7%。在工业行业大类中,木材加工业、家具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分别占39.9%、9.2%和8.4%(详见表8)。
(二)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08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见表9
(三)资产和所有者权益
200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合计18349780千元,比2004年末增长91.9%;所有者权益合计[1]611643千元,比2004年末增长61.2%(详见表10)。
(四)主营业务收入和营业利润总额
2008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13747507千元,比2004年增长126.2%。其中,采矿业占3.5%,制造业占91.6%,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4.9%。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利润1092739千元,比2004年增长591.4%。其中,采矿业占6.1%,制造业占92.8%,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1.9%。(详见表11)。
(五)企业科技活动
2008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中开展科技活动[3]的企业有8个,占5%;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企业有5个,占3%。在大中型企业中,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所占比重为15%,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企业所占比重15%。
2008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科技活动人员614人,比2004年末增长59.1%;企业投入的科技活动经费为53318千元,比2004年末增长25.2%。
二、建筑业
(一)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法人企业单位137个,从业人员11314人,分别比2004年增长22.3%和5.2%;建筑业个体经营户1294户,从业人3225人,分别比2004年增长7.1倍和1.4倍。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12个,占8.8%;集体企业15个,占10.9%;股份合作企业4个,占2.9%;有限责任公司43个,占31.4%;股份有限公司6个,占4.4%;私营企业54个,占39.4%;其他内资企业3个,占2.2%(详见表1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 67.9%;建筑安装业占15.3%;建筑装饰业占13.1%;其他建筑业占3.7%。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83.3%;建筑安装业占10.2%;建筑装饰业占4.9%;其他建筑业占1.6%(详见表13)。
(二)建筑业总产值
2008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建筑业总产值1748623千元。其中,资质内企业[6]完成1338965千元,资质外企业完成409658千元。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建筑业总产值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79.2%;建筑安装占12.3%;建筑装饰业占6.2%;其他建筑业占2.3%(详见表14)。
(三)房屋建筑面积及竣工价值
2008年,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7]房屋建筑施工面积
(四)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08年末,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的资产合计为1601365千元,负债合计为929167千元,企业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72198千元,资产负债率为58%(详见表16)。
(五)工程结算收入和利润总额
2008年,我省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工程结算收入1239717千元,其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81.8%,建筑安装业占10.2%,建筑装饰业占6.5%,其他建筑业占1.5%;利润总额192416千元,其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80.6%,建筑安装业占10.9%,建筑装饰业占7.6%,其他建筑业占0.9%(详见表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