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四号)
农村居民生活条件
全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对113.63万户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住宅
2006年末,农村居民平均每户拥有住宅面积146.4平方米。99.44%的住户拥有自己的住宅。其中,拥有1处住宅的106.11万户,占93.5%;拥有2处住宅的6.47万户,占5.7%;拥有3处以上住宅的0.27万户,占0.24%。
住宅类型主要为楼房。其中,居住楼房的59.07万户,占58.63%;居住平房的50.25万户,占38.43%;居住其他类型住房的4.16万户,占2.94%。
住宅结构主要为砖木和砖混结构。住宅为砖木结构的46.72万户,占41.17%;砖混结构的27.69万户,占24.4%;钢筋混凝土结构的36.45万户,占32.12%;竹草土坯结构的1.87万户,占1.65%;其他结构的0.75万户,占0.66%。
二、饮用水
有10.31万个住户反映获取饮用水存在困难,占9.08%。使用管道水的住户15.1万户,占13.3%。6.01万户的饮用水经过净化处理,占5.29%;26.82万户的饮用水为深井水,占23.64%;70.88万户的饮用水为浅井水,占62.46%;2.87万户的饮用水来源于江河湖水,占2.53%;0.58万户的饮用水为池塘水,占0.52%;0.37万户的饮用水来源于雨水,占0.33%;5.95万户的饮用水来源于其他水源,占5.24%。
三、卫生设施
使用水冲式厕所的6.73万户,占5.57%;使用旱厕的36.27万户,占32.14%;使用简易厕所或无厕所的70.48万户,占62.28%。
四、耐用消费品
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彩电84.02台,固定电话39.31部,手机76.9部,电脑0.77台,摩托车31辆,生活用汽车1.82辆。
注:
1.住宅:一般指上有顶、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习惯,可供居住的窑洞、竹楼、蒙古包、帐篷、毡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内。
2.住宅面积:指住户所拥有的全部住宅的建筑面积,包括自住、租出和空置的住房建筑面积。
3.获取饮用水困难:主要指到取水点的水平距离大于1公里或垂直高差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