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县域宏观经济数据
葫芦岛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六号)
文章来源:葫芦岛市统计局 点击数:911 更新时间:2010-1-15 9:46:26
耕地分布及分类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耕地数据采用国土资源部2006年度的土地变更调查结果。按照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葫芦岛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葫芦岛市统计局进行了耕地面积数据事后质量核实。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宽度小于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2006年(截止2006年10月31日),全市耕地面积225870.5 公顷。
从耕地类别看:旱地面积比重最大,占全市耕地面积的93.0%;水田和水浇地面积分别占2.6%和4.4%。
从坡度等级情况看:0-15度的耕地占全市耕地面积的98.1%;15-25度、25度以上的耕地分别占1.7% 和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