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四号)
农村居民生活条件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市505782户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住宅
2006年末,全市农村居民平均每户拥有住宅面积134.8 平方米。99.4%的住户拥有自己的住宅,其中,拥有1处住宅的462729户,占91.5%;拥有2处住宅的38659户,占7.7%;拥有3处以上住宅的1136户,占0.2%。
住宅类型主要为平房。其中,居住平房的140458户,占27.8%;居住楼房的363613户,占71.9%;居住其他类型住房的1711户,占0.3%。
住宅结构主要为砖木和砖混结构。住宅为砖木结构的106493户,占21.1%;砖混结构的184334户,占36.4%;钢筋混凝土结构的26537户,占5.3%;竹草土坯结构的181180户,占35.8%;其他结构的7238户,占1.4%。
二、饮用水
全市农村有28745个住户反映获取饮用水存在困难,占5.7%。使用管道水的住户325156户,占64.3%。153183户的饮用水经过净化处理,占30.3 %; 59390户的饮用水为深井水,占11.7 %;230852户的饮用水为浅井水,占45.7%;12785户的饮用水来源于江河湖水,占2.5%;502户的饮用水为池塘水,占0.1%;364户的饮用水来源于雨水,占0.1%; 48706户的饮用水来源于其他水源,占9.6%。
三、炊事能源
全市农村住户炊事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柴草。其中,主要使用柴草的210057户,占41.5%;主要使用煤的 159598户,占31.6%;主要使用煤气或天然气的70706户,占14.0%;主要使用沼气的19172户,占3.8%;主要使用电的46004户,占9.1%;使用其他能源的245户。
四、卫生设施
全市农村住户使用水冲式厕所的160258户,占31.7%;使用旱厕的201734户,占39.9%;使用简易厕所或无厕所的 143790户,占28.4%。
五、耐用消费品
全市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彩电93.7台、固定电话71.8部、手机93.2部、电脑3.3台、摩托车74.7辆、生活用汽车4.4辆。
注:
1.住宅:一般指上有顶、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习惯,可供居住的窑洞、竹楼、蒙古包、帐篷、毡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内。
2.住宅面积:指住户所拥有的全部住宅的建筑面积,包括自住、租出和空置的住房建筑面积。
3.获取饮用水困难:主要指到取水点的水平距离大于1公里或垂直高差超过
4.炊事用能源:指住户在家庭炊事中使用的主要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