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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县域宏观经济数据

安徽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四号)

文章来源:安徽省统计局    点击数:823    更新时间:2009-12-1 13:24:51    

农村居民生活条件

安徽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对1189.76万户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住宅

2006年末,全省农村居民平均每户拥有住宅面积120.5平方米。99.7%的住户拥有自己的住宅,其中,拥有1处住宅的1103.17万户,占92.7%;拥有2处住宅的79.93万户,占6.7%;拥有3处以上住宅的3.33万户,占0.3%

住宅类型主要为平房。其中,居住平房的768.35万户,占64.6%;居住楼房的390.47万户,占32.8%;居住其他类型住房的30.94万户,占2.6%

住宅结构主要为砖木和砖混结构。住宅为砖木结构的479.62 万户,占40.3%;砖混结构的582.59万户,占49.0%;钢筋混凝土结构的91.50万户,占7.7%;竹草土坯结构的31.71万户,占2.7%;其他结构的4.34万户,占0.3%

二、饮用水

46.52万住户反映获取饮用水存在困难,占3.9%。使用管道水的住户232.26万户,占19.5%135.20万户的饮用水经过净化处理,占11.4%778.02万户的饮用水为深井水,占65.4% 219.96万户的饮用水为浅井水,占18.5%17.88万户的饮用水来源于江河湖水,占1.5%17.35万户的饮用水为池塘水,占1.4%1.09万户的饮用水来源于雨水,占0.1%20.26万户的饮用水来源于其他水源,占1.7%

三、炊事能源

农村住户炊事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柴草。其中,主要使用柴草的955.36万户,占80.3%;主要使用煤的155.03万户,占13.0%;主要使用煤气或天然气的73.55万户,占6.2%;主要使用沼气的1.99万户,占0.2%;主要使用电的3.63万户,占0.3%;使用其他能源的0.20万户,占0.02%

四、卫生设施

使用水冲式厕所的38.65万户,占3.2 %;使用旱厕的586.10 万户,占49.3%;使用简易厕所或无厕所的565.01万户,占47.5%

五、耐用消费品

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彩电86.3台、固定电话62.0部、手机58.8部、电脑0.8台、摩托车32.8辆、汽车2.3辆。

  注:

1.住宅:一般指上有顶、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习惯,可供居住的窑洞、竹楼、蒙古包、帐篷、毡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内。

2.住宅面积:指住户所拥有的全部住宅的建筑面积,包括自住、租出和空置的住房建筑面积。

3.获取饮用水困难:主要指到取水点的水平距离大于1公里或垂直高差超过100、正常年份连续缺水70天以上,或单次取水时间超过半小时。也包括村干部或农户反映的水质混浊、水质超标等现象。

4.炊事用能源:指住户在家庭炊事中使用的主要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