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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杜绝不公平竞争 公共资源交易走向“阳光”

2010-11-01 点击数:2702

“我们虽然没有中标,但心服口服。”10月8 日,在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当招标项目结束后,参与竞标的莒南县一建筑公司项目经理李宝龙感叹道。

  去年 12 月,莒南县建成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该中心的招投标交易全程由电脑监控,不仅最大限度地整合了资源,降低了运作成本,还有效杜绝了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公平竞争,使公共资源交易的所有环节走向“阳光”。

  竞标方与评标专家始终不能见面

  10月8日,在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记者见证了莒南县中慧同胜有限公司综合楼、仓库、主车间工程整个招标过程。上午9:30,经过电脑随机抽取的5位评标专家接到手机语音提示后,时间赶到交易中心。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被带到了封闭评标区。这一区域由于采用了人脸识别技术,只有录入信息的评标专家和监督人员才能进入。自始至终,竞标方与专家不能见面,如有问题需要答疑,通过语音通话系统,改变语音频率进行交流,确保了评标的公正性。

  上午10时,开标会议举行。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程交易科工作人员介绍入会人员并宣布会议纪律后,整个交易过程,在招标方代理人的主持下,经过宣布评标办法、检查标书密封情况,启封标书、唱标,公布限价、评标、定标等一系列规范程序后有序进行。而整个交易过程,从开标区到封闭式的评标区,都在同步声像监控之下,县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对交易过程实施了全覆盖、无缝隙的全程录音录像直播监控,有效地杜绝了“暗箱”操作。最终这宗采购项目,被莒南县新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标。

  “中心自揭牌以来,不到一年的时间,已完成各类交易218项,总成交额7亿多元。不但节约政府资金2000多万元,并且未发生一起投诉案件和经济案件。”莒南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政务中心主任徐进步说。

  四类业务一个平台交易

  在交易中心成立之前,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是“分散招标,多头操办”的局面,财政部门负责政府采购,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招拍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负责产权交易和处置,多头分散管理、职能交叉,处于管办不分的状态,既增加了交易成本,又加大了监管难度。

  按照“发布信息、统一进场、规范交易、全程监管”的运作方式,莒南县将全县行政区域的各类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招拍挂、国有产权交易等四类业务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实现一个中心办理,归并集中,公开交易,形成了统一的有形市场。

  8月26日,莒南四中多媒体教室 60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最终这宗采购项目,以60.63万元的价格被一家公司中标,比预算节省资金12.27万元。

  如今在莒南县,所有交易项目在获得立项、批件并告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后,即可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公开交易事务。据介绍,目前进入中心的项目主要还集中在建设领域,下一步还要将医疗卫生等面向普通群众的项目纳入中心。

  实现监管办“三分离”

  “以往的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实际操作者和监控管理者往往是一家单位,‘运动员’本身很可能又是‘裁判员’,‘管办不分’很难让人信服。实行集中交易后,所有过程透明,应该说有效地杜绝了这一现象。”经常前来参加投标的莒南县凯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潘欣光说。

  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设立将部门的招投标和交易活动从原主管部门中剥离出来,实现了监、管、办“三分离”和交易场所、信息服务、交易规则、运作程序、专家评委库“五统一”。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的进场交易登记、各类竞标信息的发布、对评标专家库和中介名单库的日常管理、协助使用,以及与交易相关的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签约等相关事务将统一由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则重点履行本行业相关竞标交易活动的执法监督职能。

  “简单地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立后,我们成了‘运动员’和‘服务员’,具体负责办理市场交易运作,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则成了‘裁判员’,对交易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徐进步说。

  作为临沂市创新方式监督公共资源交易的首个试点,莒南县的公共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确保了公共资源管理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