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
2010-10-27 来源:德兴之窗 点击数:2781
为规范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近期德兴市出台了《德兴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分别从资产处置内容、处置范围、审批权限、处置程序、处置收入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明确了市政府、市国资办、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处置工作中职责分工和具体权限。对重大资产处置报市政府审批,单位价值或同一类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报国资办审批,在规定限额以下其他资产处置由主管部门审批或行政事业单位审核处置,报国资办备案。该实施办法的出台规范了德兴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行为,对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及产权注销行为起了指导作用。(丁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