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口大飘山已成为省级自然保护区
2010-10-27 来源:山东省旅游信息中心 点击数:1919
近日山东省政府批准建立龙口大飘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这样烟台市已建立林业自然保护区20处,全市林业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到246万亩,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12%,其中省级以上林业自然保护区14处,占到全省总数的45%。
龙口大飘山自然保护区地处山东半岛西北部,龙口城南
自然保护区的评价包括典型性、稀有性、脆弱性、多样性等多个指标。设定为自然保护区应具备的一个条件包括具有典型的自然地理区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以及已经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够恢复的同类自然生态系统区域;同时,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湿地、内陆水域、森林、草原和荒漠;而且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溶洞、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并且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予以特殊保护。
相关资料:烟台有14处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处:长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省级自然保护区12处:蓬莱艾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龙口之莱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栖霞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烟台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海阳招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莱州大基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招远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莱阳老寨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莱山围子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龙口大飘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烟台银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龙口黄水河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