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族女子的另类:惠安女
出门时蒙上黑纱的,是新婚和没有生育的妇女,为了躲避见到陌生人和自己丈夫用的遮羞布。这种黑纱只有睡觉的时候才摘下来,甚至在夫妻睡觉关灯时,才摘掉,它使一些夫妻在路上相遇,丈夫都没有认出对方是自己的妻子。到了20世纪40年代、民国时期,惠安女服饰的风格有一次大的变化。原来过膝的上衣下摆,逐渐缩短到臂部,但是还没有短到露出肚脐。这时妇女的头饰已变成用黑布包头,不戴花头巾,也不戴斗笠。惠安女的服饰有了更明显的变化,那是在1949年之后,她们的上衣越裁越短。这是谁发明创造的呢?据说这种变化来自1958年的大跃进。当时全县青壮年妇女集中起来修建鸟坛水库。正是在艰苦的劳动中,为了遮风挡雨,惠安的妇女不得不学习其它地区的妇女,戴起了头巾和斗笠,不料这一戴就再也摘不下来了,成为吸引人们注目的风景线。
时刻不离身的斗笠里藏着女人家的许多秘密。海边的气候变化多端,尤其是在惠东半岛的海湾,有时刮起海风特别冷,可是为什么惠安女的上衣却越做越短呢?在和惠安女接触时,我们发现衣服越短,未婚女人腰间的彩带和已婚女人的银腰带就越明显地暴露出来。据说银腰带是男人送的结婚聘礼,它能展示家庭财富的多少。也许这就是节约衫越做越短露出肚脐的原因吧!对于惠安女服饰的起源和发展过程,郑文伟,这位曾经在大学担任过教授的县委书记有一些自己的看法。20世纪50年代后,惠安女的结婚头饰不再是沉重的金属饰品和黑布,而是用绸布制作的红绣球,美观又轻巧。在不同的时代,她们的结婚服饰也不尽相同。
惠安女的结婚服饰随着时代不同,其样式也不同,婚俗也随着时代的不同而变更。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以前,惠安女有一个长住娘家的习俗,她们结婚三天以后就要回娘家长住,一年里只有在春节的时候,清明的时候,还有中元节,就是七月十五,还有冬至和农忙的时候回到丈夫家,另外就是生了孩子以后,长住到丈夫家。
这种男人长期在外捕鱼,打工,女人在家从事副业和农业,从而形成的长住娘家的习俗。长住娘家的习俗,过去给许多惠安女带来不幸,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些旧习俗有了许多变化。
新娘迈过火炉走出娘家的祖屋,是惠安女传统婚俗的一个程序。据说,红色的火焰预示着新婚的生活红红火火。像传统的习俗一样,新娘通常都会梳着非常奇特的头饰。只有在结婚的大喜日子里,惠安女才能梳这样漂亮的头饰。它是由五、六个心灵手巧的妇女,梳理了四个小时才成功的。可是如果新娘子不小心把它弄乱了,自己一个人不可能再把它梳好。那为什么这些妇女要给新娘梳成这样难以整理的头饰呢?这里存在着什么奥秘呢?原来,在过去长住娘家的婚俗中,它对新娘的新婚之夜有监督的作用。据说新娘结婚三天后回娘家。如果人们发现她的头发乱了,同辈的姐妹们就会讥笑她。因此为了保持发式整齐不乱,通常新娘在新婚的三天三夜都不躺着睡觉,千方百计避免和新郎睡在一起。
惠安女下身穿的裤子,凡四、五十岁以上妇女多穿汉装“旷(宽)裤”,年轻妇女多穿裤管宽大的西装裤,用黑色线布或尼龙布制成。腰部扎有红、蓝色塑料裤带,已婚者常加上银裤链,宽度由一股至八股不等,以多股为佳。裤式腰围小、臀围大,裤筒仅为三十厘米,既美观又便于劳动。
此外,年长的惠安女还有在门牙两侧各镶一颗金牙做装饰的习俗,现已不再盛行。
- 上一篇:土家风情:毛(茅)古斯
- 下一篇:明清徽州家谱与徽商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