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将大手笔建高端旅游综合体
打造“中国温泉之都”,建成一批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的旅游项目……按照省市“大干150天,打好五大战役”的部署,福州将大手笔建设温泉旅游综合体,跨越式大发展。正在厦门召开的第六届海峡旅游博览会上,新出台的《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正式对外发布,引起广泛关注。
[关键词:建设动态]
两个温泉景区下月可开业
据悉,“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有三坊七巷、闽江游、船政文化、黄楮林、青云山御温泉、赤壁温泉旅游度假村、东壁岛、贵龙温泉旅游区、旗山森林温泉旅游度假中心、海峡文化村、樱花泉养生俱乐部、云顶旅游区等12个投资超过1亿元的旅游项目动工建设。
至今年上半年,已有三坊七巷、闽江游、船政文化、黄楮林、青云山御温泉、赤壁温泉旅游度假村、东壁岛、贵龙温泉旅游区等8个项目建成开放或部分建成开放,累计完成投资41.6亿元。
目前,赤壁温泉旅游度假村、七叠温泉生态农业观光园正加快建设,预计10月可建成开业。云顶旅游区一期、天门山、旗山森林温泉旅游度假中心等力争今年底建成开业。
中国温泉博物馆力争年底动建
据悉,今年福州结合创建“中国温泉之都”工作,重点策划、生成、推出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大型温泉旅游招商项目,推动温泉旅游产业取得大突破。
目前,我市已推出中国温泉博物馆及温泉体验区、桂湖国际温泉旅游度假区、福州古田路高级温泉会所、北区水厂温泉健身会所、福清东龙湾滨海温泉综合旅游度假区、连江贵安温泉旅游度假项目、闽侯光明谷温泉项目、长乐机场周边滨海温泉项目等一批温泉旅游招商项目。其中,桂湖国际温泉旅游度假区、闽侯光明谷温泉项目在本届旅博会上台签约;中国温泉博物馆和北区水厂温泉健身会所力争年底动工建设。
[关键词:项目招商]
吸引有实力企业建温泉游综合体
本届旅博会上,温泉度假休闲旅游项目是招商的重点,7项签约项目中温泉项目占4项,有桂湖温泉旅游综合体、光明温泉旅游度假区、淮安温泉会议中心和汤埕温泉旅游开发。
据了解,此次招商在设置准入门槛上对投资商在经济实力、开发理念、成功经验等方面提出了较高要求,重点吸引有实力有经验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来福州投建大型旅游综合体项目。
“旅游综合体品牌项目取得重大突破,其中桂湖温泉旅游综合体项目计划总投资30亿元。”福州市旅游局透露,桂湖温泉旅游综合体项目以旅游开发为主,将高标准规划建设成集山地公园、温泉公园、水上乐园、演绎剧场等为一体的温泉旅游综合体。
[关键词:政策扶持]
投资10亿元以上采取一事一议政策
在旅博会上,福州市对外发布了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全力打造温泉旅游、滨江旅游、闽都文化旅游、海峡旅游品牌,展现福州“温泉古都、有福之州”的特色和魅力,努力打造我国重要的自然文化旅游中心城市和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力争到2012年,全市接待国内旅游人数超过3000万人次,入境旅游人数超过100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超过400亿元。
对重点旅游项目(指投资1亿元以上并经福州市促进旅游业发展管理委员会确认的项目)给予政策扶持,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在签约之日起6个月内,负责协调解决好项目规划用地、征租地手续以及拆迁安置等问题,帮助完成相关行政报批手续;在项目建设的同时负责完成道路、水电、通讯等外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安排旅游项目用地,对重点旅游项目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扣除各项成本外用于补助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温泉旅游项目用地连同地热(温泉)矿产资源捆绑出让,重点温泉旅游项目在项目开发建设或扩建时,优先参与周边土地开发;旅游项目涉及林业用地的,鼓励利用经济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宜林荒山荒地等非生态公益林林地。
重点旅游项目在建设期内,其所缴纳的行政事业性规费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企业,最长不超过3年;自经营之日起3年内,所缴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将根据项目情况实施部分或全额奖励;温泉重点旅游项目(经营企业),其温泉采矿权有偿使用费(温泉有偿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温泉资源费)地方分成部分减半征收,采矿权价款地方分成部分按50%给予补助。
支持旅游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扶持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优先安排贷款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非财政投入的重点旅游项目给予不超过3年的贷款贴息支持(已享受省级以上贴息支持的,不再重复享受),单个项目贴息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大旅游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确定扶持政策。
扶持打造闽江黄金旅游带
《意见》明确,将把闽江旅游打造成福州特色城市旅游形象品牌,进一步整合闽江两岸旅游资源,打造闽江黄金旅游带。优化旅游码头布局,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增加闽江游船客运量,提高游船档次和服务品质,完善闽江两岸景观、交通、餐饮等旅游配套设施建设。
市财政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扶持闽江旅游的配套硬件建设和支持游船经营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对闽江旅游企业新购游船、游艇用于旅游的船只,造价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内(不含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超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游船经营企业以上年度接待游客人次数为存量基数,对超过存量基数的增量部分予以每人次5元的奖励。
此外,我市将进一步完善三坊七巷、马尾船政等重点文化旅游项目综合功能。三坊七巷按照打造福州文化旅游“龙头”景区的内涵要求规划项目建设和设施配套,推动创建
引进大型客轮直航台湾本岛项目,推动“两马”海上客运航线延伸至台湾本岛,由个案包船向常态化运营模式转变,对直航台湾本岛大型客轮项目列为市重点旅游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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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