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异康:让创新型人才有财富有荣誉有地位
建设创新型国家,关键在人才,尤其在创新型科技人才。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对大力推进人才强国建设作了全面部署,为加强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山东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大力倡导重视人才、尊重人才的理念,尤其是积极探索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创新型人才的作用,使人才在创新创造中有财富、有荣誉、有地位,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人才的培养开发需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要坚持以效益体现价值,用财富回报才智,充分调动各类人才创新创造的积极性,激发人才的潜能,增强内生动力。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才规划纲要》,就要遵循人才成长发展的规律,把健全完善创新型人才激励机制,加强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作为突出重点,努力营造创新人才大量涌现、创新智慧竞相迸发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让创新型科技人才有财富。创新型科技人才是财富和价值的直接创造者,因此也应当让财富的创造者成为财富的拥有者,使人才发展需求、价值追求与企业发展、社会需求有机融合,建立完善充分体现创新能力、工作业绩的分配制度。鼓励引导企业积极采取股权激励、优惠购股、期股期权等方式,使人才的收入根据其创造的价值得到适当体现。同时,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
让创新型科技人才有荣誉。对于高层次人才来说,荣誉比报酬、福利往往更能体现人生价值。《人才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国家荣誉制度,这是大力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热情和奉献精神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建立特聘专家制度,授予荣誉称号,纳入党委、政府联系专家的范围,对充分发挥创新创业人才的作用至关重要。
让创新型科技人才有地位。对创新型科技人才要高看一眼、厚爱一层,使创新创造充分得到社会认可与尊重。山东建立了专家咨询制度、顾问制度,引导创新型科技人才积极参与党委、政府决策。在政治上关心创新型人才的成长,注重推荐创新型人才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代会代表和政协委员,注重在创新型科技人才中发展党员、评选劳动模范,并大力宣传创新型科技人才先进事迹,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规模宏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需要针对各类人才的特点,探索创新各具特色、卓有成效的激励办法,建立健全一套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的激励机制,不断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