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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洋谈依法治省:用法治解决科学发展中现实问题

2010-03-23 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1166

昨日(24日)上午,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汪洋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欧广源,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肖志恒、梁伟发、陈小川和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我省2009年依法治省工作,2010年依法治省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听取了《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广东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评价标准》起草情况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以上文件。

  汪洋指出,19968月省委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省工作的决定》以来,我省依法治省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在很多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为广东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特别是去年以来,我省全面启动了法治市县创建活动,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突出抓好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积极探索建立法治广东评价指标体系,努力构建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大格局,依法治省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法治广东建设“抓手”更加明确,法治功能发挥更加有效,全社会法治氛围更加浓厚,为我省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大的法治保障。

  汪洋强调,经过多年的实践,我省依法治省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从法律、制度上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保证人民群众的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二是必须坚持以依法执政为核心,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最大限度地依法规范公共权力,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必须切实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四是必须坚持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人大的主导作用、“一府两院”的执法主体作用、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和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作用的依法治省“广东模式”,不断完善依法治省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五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法治惠民,努力营造民主、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为广东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这“五个必须”,应该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法治广东建设的基本遵循。

  汪洋强调,要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全力以赴做好今年依法治省工作,促进我省保增长、调结构、扩内需、促转型、惠民生工作落实,努力为广东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要全面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善于用法治解决在全面深化科学发展中遇到的最紧迫、最重大、最突出的现实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要全面开展“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规范各项权力运行程序,把权力置于法律的监督之下。三要着力抓好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增强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的表现力、吸引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四要进一步加强对依法治省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抓好法治建设。(记者/胡键通讯员/岳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