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海南县域经济体制特色与优势
“省直管市县”体制一直在海南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直是体现海南“小政府、大社会”模式的重要标志。我们相信,随着改革的深入,具有鲜明“海南烙印”的省直管县体制,将为海南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制度支撑,成为促进海南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海南的体制特色与优势
――“省直管市县”体制系列评论之一
“省直管市县”是海南从建省办经济特区之初便确立的行政体制,这是海南最引人注目的体制特色,也是一大优势。作为当前我们构建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这种体制对海南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建省伊始,为了使行政体制能够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我们从省情实际出发,一开始就站在了改革前沿,大胆进行“小政府、大社会”试验,在全国率先实行“省直管市县”体制。这种体制遵循了组织管理扁平化、边际效应等科学原则,从一开始就显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21年的实践也证明,这样的管理体制符合海南实际,有利于减少行政层次,提高行政效能,有利于统一规划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整合利用重要资源,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有力地促进了海南发展。
“省直管市县”体制一直在海南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直是体现海南“小政府、大社会”模式的重要标志。但是,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省直管市县”体制也暴露出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建省之初确立的“省直管市县”体制,并没有完全实现省对市县的直接管理,仍然存在着一些弊端,如管理层次多,行政效能不高;责权不统一,省直部门权限过于集中,而承担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直接责任的市县政府却缺少应有的权力和活力,地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利于发挥,等等。这些弊端造成了行政效率的缺失,抑制了体制优势的发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市县的发展。为此,尽快完善“省直管市县”体制,使其更加适应时代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就成为我们的必然选择。
去年以来,省委做出了进一步完善“省直管市县”体制的重大部署,加快了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的步伐。主要以放权为手段,着力于以厘清省与市县间的权利界限和职责范围,明确各自的责、权、利,以达到提高行政效率、激发县域经济活力的目的。经过一年来的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果。不少市县经济发展明显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在实践过程中,“省直管市县”体制逐渐显露出自己鲜明的特点和优势。比如,县一级领导班子由省委直接考核、任命和管理,所有市、县委书记都是省委委员或候补委员,直接参与省委的重大决策――这种领导机制更有利于市县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更有利于省对市县领导的监管和监督;比如,市县政府直接履行地级市的行政职责――这有利于省与市县的管理完全对接,减少行政层次,提高行政效能;又比如,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对这一行政体制进行立法保障――利用地方立法权保障放权不走回头路,体现了改革的决心。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体制优势必将在海南发展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遵照胡锦涛总书记“搞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完善省直管市县的管理体制”和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的要求,我们应充分利用特区先行先试的优势,进一步探索、完善省直管市县体制。我们相信,随着改革的深入,具有鲜明“海南烙印”的省直管县体制,将为海南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制度支撑,成为促进海南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