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日文版
公告:  
 文章正文

永汉居民参保获得实惠

2009-10-12 来源:惠州日报 点击数:1074

    根据《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从今年101日起,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也可报销了,这对龙门县永汉镇50多岁的邹广榕来说是一个喜讯。他的妻子叶玉兰今年2月份因中风多次住院治疗,花了一大笔钱。由于邹广榕一家参加了每人每年缴纳120元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叶玉兰的治疗费用可以报销一部分,减轻了不少负担。现在虽已出院,但后续治疗费用仍需较多。得知看门诊也可报销,邹广榕高兴地说:政府为老百姓做了一件大好事啊。

    近日,记者来到邹广榕的家时,他正在给妻子做按摩。见有人来访,坐在轮椅上的叶玉兰激动得叫起来。我妻子刚出院时还不会讲话,经过针灸治疗和护理,现在好多了,扶着能站立起来了,还能说几句话。邹广榕一边给妻子按摩一边对记者说,其实,去年7月份我一家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时,我还弄不太清楚其中的好处。然而,叶玉兰今年216日晚突然昏迷不醒,家里人赶紧将其送到当地医院,诊断结果是中风。后来叶玉兰因病情严重,又转到广州的医院治疗。因病情复杂,叶玉兰住院治疗了几次,总共花了约10万元,巨额的医疗费用使得这个并不富裕的四口之家捉襟见肘。由于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妻子的住院治疗费用报销约2万元,这让邹广榕喜出望外,虽然只报销了其中一部分,但对我们来说真是雪中送炭。

    邹广榕一家去年参加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今年7月份到期。今年7月份,邹广榕又赶紧为家人缴纳参加居民医保(从今年71日起,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为居民医保)的费用。我为家里人选择的是档——— C档,每人每年缴费120元,这样可以给家里人更多保障。

    永汉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刘细平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居民参加C档居民医保,每年可享受报销门诊医药费600元,住院报销限额为8万元。邹广榕一家参加的是C档居民医保,其妻子叶玉兰就可以享受每年报销600元的门诊医药费;如果因病住院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在一个年度内住院费用可报销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