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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赤壁

2009-03-11 点击数:1892

  本市位于湖北省东南部。东与咸安区接壤,南与崇阳县交界,西隔蟠河与湖南省临湘市相邻,东北与嘉鱼县连接,西北隔长江与洪湖市相望。地理位置为北纬29028/-29055/,东经113032/-114013/京广铁路和公路干线自东北向西南贯穿全境,有“湖北南大门”之称。

本市地形自西南至东南一带偏高,西北到东北一带略低,形成自南向北倾斜,山地、丘陵、岗阜、平原、湖泊依次排列,构成六山两水两分田。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全县185004人;宣统三年(1911),42455户;民国20年(1931)年本县有44724户,181640人;1953年,次全国人口普查(3次人口普查统计数均截止7月1 日零点),全县有50746户,182801人。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县有58055户,248391人。1961-1970年,为第二次人口增长高峰期,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县有75560户,387789人,当年出生率为18.24‰,死亡率为6.69‰,增长率为11.7‰。2006年统计年鉴总户数为15180户,其中农业户为80074户,总人口为506509人,其中农业人口为344566人。
 
         
 
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时,本县汉族385662人,占总人口的99.45%,少数民族2131人,占总人口的0.55%,其中回族1929人,苗族51人,侗族49人,土家族21人,壮族30人,满族21人,布依族6人,藏族4人,蒙古族3人,瑶族3人,维吾尔族2人,朝鲜族2人。
 
 
  本市行政区划,有文字可考,始于宋朝。宋至元代为乡、里制;明代为都、里制;清代至民国21年(1932)为乡、团制;此后至1949年为乡、保、甲制;1950年后,将保、甲制改为村、组制;1952年后,改为乡、组(社)制;1958年后,改为社、队制。1949年后并设置区公所,作为县级派出机构,管理几个乡或几个公社。1975年撤区并社,1984年恢复区的建制,区、镇、下辖乡(镇),乡(镇)下辖村。1987年撤区建镇,现辖9个镇、1个乡、3个办事处、1个农业开发区、3个国有农、林、茶、场,152个村民委员会,1682个村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