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展望“十三五”)
2016-04-26 来源:《 人民日报 》 点击数:1272
“展望十三五”系列报告会第十场报告会4月25日在京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作了题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的报告。本报记者采访了万钢。
问:“十三五”时期我国科技创新面临怎样的形势?
答:“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最后冲刺阶段。国内外经济科技形势正在发生重大变化,科技创新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从国际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学科多点突破、交叉融合趋势日益明显,物质结构、宇宙演化、生命起源、意识本质等科学领域正在或有望取得重大突破,信息网络、人工智能、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群体跃进态势。重大颠覆性技术不断涌现,商业模式与技术创新深度融合,加速改变产业形态和组织方式,正在重塑世界经济结构和竞争格局。创新已经成为大国竞争的新赛场,谁主导创新,谁就能主导赛场规则和比赛进程。我国既面临赶超跨越的难得历史机遇,也面临差距进一步拉大的风险,只有努力在创新发展上进行新部署、实现新突破,才能跟上世界发展大势,把握发展的主动权。
从国内看,我国仍处于深层次矛盾凸显和“三期叠加”阶段,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依靠要素成本和投资驱动的发展方式难以为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对科技创新的需求更加紧迫。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文明,实现高质量就业,迫切需要科技创新提供强大支撑。未来五年能否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能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是看能否依靠创新打造发展新引擎,创造一个新的更长的增长周期。
从科技发展看,经过多年持续积累,我国科技实力实现整体跃升,科技发展进入由量的增长向质的跃升转变的历史新阶段。全社会研发投入已超过1.4万亿元,科技人力资源和研发人员总量居世界,本国人发明专利授权量居世界第二位;科技整体水平与发达国家差距明显缩小,呈现“三跑”并存、“跟跑”为主的格局,少数领域向“领跑”转变。同时也要看到,我们的科技储备还有待加强,人才仍然十分急缺,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许多产业仍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制约创新发展的思想观念和深层次体制机制的障碍迫切需要革除。我们必须加快改革创新,大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速赶超引领的步伐。
问:“十三五”时期我国科技创新在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有哪些重要部署?
答:未来五年,我国科技创新工作将紧紧围绕深入实施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有力支撑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海洋强国、网络强国、“一带一路”、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推动产业迈向中、提升发展新动能、拓展发展新空间、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中的核心引领作用。
一是实施关系全局和长远的重大科技项目。要在实施好已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基础上,面向2030年再部署一批体现国家战略意图的重大科技项目,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创新的新型举国体制,完善重大项目组织模式,力争在战略必争领域突破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开辟新的产业发展方向,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为攀登战略制高点、引领产业变革,提高我国综合竞争力、保障国家安全提供强大支撑。
二是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技术体系。围绕我国产业国际竞争力提升的紧迫需求,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技术开发,突破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的技术瓶颈,加强现代农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能源等领域一体化部署,推进颠覆性技术创新,构建结构合理、先进管用、开放兼容、自主可控的技术体系,为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是健全支撑民生改善和可持续发展的技术体系。围绕改善民生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求,加大资源环境、人口健康、新型城镇化、公共安全等领域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和转化应用的力度,构建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为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和促进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四是建立保障国家安全和战略利益的技术体系。围绕国家和人类长远发展需求,加强深海、深地、深空、深蓝等领域的战略高技术部署,提升战略空间探测、开发和利用能力,为促进人类共同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保障国家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问:“十三五”期间我国在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强化创新源头供给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原始创新是最根本最重要的一类创新,也是我国科技创新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十三五”时期,我们将把着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作为重中之重,持续加强前瞻部署,强化创新源头供给,为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一是持续加强基础研究。进一步加大对好奇心驱动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引导科学家将学术兴趣与国家目标相结合,勇于攻克科学难题,攀登科学高峰。切实加大对非共识、变革性创新研究的支持力度。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国际科学研究发展前沿领域以及未来可能产生变革性技术的科学基础,超前投入、强化部署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面向基础研究领域和重大全球性问题,在充分的前期研究基础上力争发起和组织新的国家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为世界科学发展做出贡献。
二是建设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科技创新基地。以国家目标和战略需求为导向,优先在国家发展至关重要的战略领域、经济发展具有变革性推进作用的战略性高新技术领域和催生重大创新、可能深刻影响未来发展及关系国家安全的前沿科学领域,布局建设一批体量大、学科交叉融合、综合集成的国家实验室。围绕能源、生命、粒子物理和核物理、空间和天文、海洋等领域布局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科技创新链布局,对现有国家科研基地和平台进行合理归并、优化整合,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和目标任务。加强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与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对前沿科学研究、企业技术创新、大众创新创业等的支撑。
三是加快集聚培育创新型人才队伍。推进创新型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视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科技管理、科技创业人员和技能型人才等协调发展。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为顶尖人才脱颖而出积极创造条件。改革评价奖励制度,健全人才流动机制,推进科研去行政化。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择天下英才而用之,为各类人才发挥作用、施展才华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
问:目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正在融入经济发展各领域,成为发展的新动能,“十三五”期间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近年来,我国大众创新创业蓬勃发展,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显著增强。全国各类已备案众创空间超过498家,与现有603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14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146个国家高新区,共同形成完整的创业服务链条和良好的创新生态。“十三五”期间,将围绕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态环境,加强创新创业综合载体建设,完善高效便捷服务体系,形成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一是建设服务实体经济的创业孵化体系。推进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细分化方向发展,形成以龙头骨干企业为核心、高校院所积极参与、辐射带动中小微企业成长发展的产业创新生态。发展融合科技示范、技术集成、融资孵化、创新创业、平台服务为一体的“星创天地”,营造专业化、社会化、便捷化的农村科技创业服务环境。完善创业孵化服务链条,充分发挥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大学生创业中的载体作用。
二是健全支持科技创新创业的金融体系。发挥金融创新对创新创业的重要助推作用,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创新创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完善科技和金融结合机制,深化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多元化和差异性的科技创新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参与产学研合作创新。
三是全面提升面向创新创业的科技服务能力。围绕创新链完善服务链,大力发展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重点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业态,建立统一开放的技术交易市场体系,构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网络,加大信息开放和共享力度。
问: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突出强调了打造区域创新高地,具体有哪些举措?
答:区域创新是国家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石和有力支撑。“十三五”时期,重点围绕推动地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深入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地方在区域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优化发展布局,改革体制机制,集成优势创新资源,着力打造一批区域创新高地,引领带动区域创新水平整体跃升。
一是支持北京、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支持北京发挥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科研成果、高层次人才密集的优势,建设强大引领作用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支持上海发挥科技、资本、市场等资源优势和国际化程度高的开放优势,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通过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优化创新的体制机制和环境,聚集世界级研究机构、创新团队和各类创新资源,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在部分领域成为世界创新的引领者。
二是推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创新发展。按照“东转西进”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的建设布局,依托国家高新区,在东中西部具备条件的地方再建设一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挥其在创新发展中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国家高新区围绕做实做好“高”和“新”的两篇文章,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先行先试力度,促进科技、人才、政策等要素的优化配置,完善从技术研发、技术转移、企业孵化到产业集聚的创新服务和产业培育体系。
三是建设带动性强的创新型省市和区域创新中心。加快推进创新型省市建设,推动东中西和东北地区一批省份率先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形成一批具有全国乃至全球影响力的区域创新中心、科学技术重要发源地和新兴产业策源地。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推动长江经济带创新发展,加速珠三角科技创新一体化进程。
四是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紧紧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在部分地区深入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动形成若干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区域性改革创新平台。在对8个试点区域改革试验总结评估的基础上,形成可复制的重大改革举措,向全国推广示范。
问:近年来我国在科技体制改革上取得重要突破,“十三五”期间如何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健全激励创新的体制机制?
答:“十三五”时期,我们将紧紧围绕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统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重点改革措施实施力度,强化科技体制改革与其他领域改革的协同,全面提升创新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是健全政府科技创新治理机制。明确科技创新领域政府和市场的定位,推动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市场和社会环境。完善国家科技咨询决策机制,构建高水平国家科技创新智库体系。继续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改革,按照新五大板块全面完成计划优化整合,建立计划项目形成新机制和重大任务组织新模式。
二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加强创新型企业建设,加快培育世界级创新领军企业,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改革完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形成和运行机制,按照自愿原则和市场机制,深化产学研、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的紧密合作。
三是建立高效研发组织体系。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进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建立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加快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科研院所。支持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发展面向市场的新型研发机构,围绕区域性、行业性重大技术需求,形成跨区域跨行业的研发和服务网络。
四是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加快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强化技术转移机制建设,加强科技成果权益管理改革,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服务,健全省、市、县三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网络。
五是健全军民深度融合创新机制。贯彻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军民融合科技创新,推动军民科技资源共享、军民两用技术研发和转移转化,构建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军民科技创新深度融合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