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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补齐三农这块短板 提高农业经济供给水平

2016-03-30 来源:农博网 点击数:1203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包括协调发展在内的五大发展理念,并且强调“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强调在“补齐短板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强调:“必须紧紧扭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存在的短板,在补齐短板上多用力。”目前,在国家发展中面临众多的短板,而“三农”是比较突出的问题,必须着力补齐“三农”这块短板。
“三农”是突出短板
人常说,读懂了“三农”,就读懂了中国。在我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是承载中华民族乡愁的精神家园,农民是我国人口数量最多的群体。我们党历来重视“三农”问题,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一定要看到,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各项工作都会比较主动。”并且指出,农村绝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忘记农民、淡漠农村。这些论述,一方面,强调了“三农”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说明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另一方面,凸显了“三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
着力补齐“三农”短板
用新的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现代化。农业是基础产业,又是弱质产业。在我国,农业仍是“四化同步”的短腿。靠天吃饭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农业环境问题突出,基础设施薄弱,生产成本上升,比较效益低下。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必须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农业现代化始终,用新的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现代化,让农业强起来。
一是积极创新,完善现代农业发展体制机制。要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打造家庭经营的升级版;要创新农村产权制度,实行“三权分离”,即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相互分离,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要创新科技支撑体系,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二是协调推动,提高现代农业产业素质。要促进农业内部协调发展,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拓展农业现代化新领域;要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三是绿色发展,促进农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要坚持城乡环境治理并重,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要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品牌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四是深化开放,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五是共享成果,让农业现代化成果惠及农民。要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保障农民利益,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与城镇居民一道在共享发展成果中有更多获得感。
加强新农村建设。农村是中国文明之根,但在片面城市化大潮吞噬下,农村纷纷沦陷。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绝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的故园。并指出,要继续推进新农村建设,使之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互为一体,形成双轮驱动。强调“要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把广大农村建设成为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首先要坚持正确的方针。开展新农村建设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先行、完善机制,突出重点、统筹协调,通过长期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其次要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要完善规划体制,通盘考虑城乡发展规划编制,切实解决规划上城乡脱节、重城市轻农村的问题。要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完善县域村庄规划,让村庄美起来。最后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机制,克服公共服务城市偏向,使公共服务进一步向农村覆盖,让农村变为幸福的生态家园。
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必须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让更多的人乐于当农民。
首先要提高农民素质,培育新型农民。要切实实施农村九年免费义务教育,确保一个孩子都不能少,确保杜绝新的文盲产生,确保未来的农民有较高的文化素质。要加强农民培训,不仅要让农民掌握一技之长,还要着力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保农业后继有人。其次要多管齐下,增加农民收入。经营农业生产收入是农民增收的重要基础。要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就要集约化经营、规模化经营;就要创造良好的务农环境,让农业有奔头,才能使农民成为体面职业。工资性收入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拉动力量。要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提高农民就业增收能力;要加快推进城镇化,扩大农民就业创业空间;引导农民参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拉动农民务工收入增长。转移性收入是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健全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是农民增收的重要增长点,要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