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需切实保障农民工利益 应发力小城镇建设
2015-12-02 来源:经济参考报 点击数:1174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共有59个城市(镇)被列为试点地区,多个城镇将重点试点农民工市民化。网民认为,新型城镇化对经济社会有全面带动作用,将成我国未来几十年最大的发展潜力。也有网民指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应防范不公平现象滋生,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利益。
应发力小城镇建设
网民认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将创造大量投资需求,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养老、健康产业以及社会保障领域等发展,拉动经济社会发展。
有网民指出,此次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扩围,并强调农民工市民化这一重点任务,无疑将进一步推进城镇化进程。未来,随着更多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在改善农民工的生活环境、提高其生活品质的同时,也必将激发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潜力,撬动城市房地产等更多消费需求,进而推动经济增长。
还有网民提出,在这一过程中,应把小城镇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据报道,第二批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中建制镇试点数量为15个,明显多于批的2个建制镇试点。网民“带有附魔头像的能力者”表示,赞成在相对落后的地区进行试点,哪怕一时投入的资金成本大,但是后期的整体区域回报可能会更可观。
公共服务须覆盖农民工
也有网民指出,城镇化在带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也留下了一些问题,比如农民工市民化的相关配套设施尚不完善等。未来必须做好针对农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务覆盖,让其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便利。
有网民指出,城镇化不只是给农民工发一个户口本,这背后最重要的是要让农民工能够享受到跟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等待遇。
网民“当代包公当代包公”表示,要想真正解决农民工城镇化,就得解决他们居住问题、孩子的教育医疗问题,他们买不起房、看不起病、孩子上不了学,一切都是空的。“要让农民工进得来、住得下、有保障,让他们能享有与市民相同的待遇,使其安心‘扎根’城镇,才能真正释放出潜力和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网民“洪观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