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非遗的这十年
占祖国六分之一土地面积的新疆,民族众多,又是丝绸之路的主要通道,中外文化与各民族文化在此并汇,形成了众多的文化现象。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明确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十年过去,新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走向了正轨,而且形成了自己的模式。
普及化的展示
2005年12月,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让新疆的民族民间文化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态受到世人的关注。那些散落在天山南北,带着泥土芬香的民间文化,以一种前所未有的艺术姿态,向全世界介绍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魅力。
仅仅用了10年的时间,新疆开展了一系列的非遗普查工作。这里既有全自治区范围内的,也有全地区、全县,甚至是全乡镇范围内的,人们把自己身边的非遗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与普查,从而做到了心明眼亮,列出了一步步的保护措施。在此基础上,各地州市文化系统领导和骨干进行了多次各种形式的非遗普查培训,每年举办一次不同主题的新疆非遗展示活动。
2013年6月底,新疆文化厅、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联合举办了首届”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周”。不仅规模大、项目多、内容丰富、持续时间长,而且首次把活动地点放到了地州。5天时间,连续举办了新疆多民族传统舞蹈表演、音乐表演、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专场、新疆曲子专场、新疆花儿专场等专题展示演出。其目的就是想引导全民参与,让社会各界人士共享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丰硕成果和无穷魅力,凸显“文化遗产与全面小康”这个活动的主题。
常态化的传承
新疆还在一些有传统的地方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以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为例,除了自治区建立的四个传承中心外,如吐鲁番地区、喀什地区莎车县也都建有传承中心,为这一古老艺术的传承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有关资料显示,从2005年至今,仅新疆学习和演唱木卡姆的艺人已从几十人发展到上千人。传承者从七八位发展到今天的200多位。其中七位是国家级传承人,13位是自治区级传承人。
这些数字表明,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已经覆盖到了整个新疆,各地木卡姆艺术保护单位都不同程度地传播和分享着这种传统艺术带给人们的愉悦。
新疆各级政府每年都给予一定的传承资助,帮助传承人们进一步扩大教学、传承与展示活动。喀什地区麦盖提县的传承人玉苏因·亚亚今年已经67岁了,回忆起过去贫寒的生活,说“那是一段苦难的记忆”。那时候,演出结束,有钱的人家会给一些礼金,没钱的人家就管一顿饭。现在,传承人们进入了一个过去想都不敢想的时代:每月不仅可以领到生活补助,能够经常出外演出,而且国家颁发了正式的“传承人”证书,让他们享有至高无上的荣誉。此外,各地还举办各种各样的活动,展示非遗保护情况。如喀什地区莎车县每年都要举办十二木卡姆艺术节,他们还在县职业高中举办培训班,每年选送30名年轻人到新疆艺术学院学习。
新疆的多项非遗都有着非常深厚的群众基础,增加演出场次,成为传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民间维吾尔木卡姆班社相继恢复和扩展。据文化厅一份资料显示,维吾尔木卡姆班社每年在新疆各地演出达300多场,一些的班社还走出新疆,到内地和世界的舞台上展示这项古老艺术的魅力。以专业展示为主的新疆木卡姆艺术团,更是每年演出都在70场以上,其中35%以上是在国外进行文化交流。
法制化的保障
从立法层面上说,新疆走在了全国的前列。2008年4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合理利用等工作纳入到法制轨道。2010年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的正式实施,标志着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进入了有法可依、管理规范的历史新纪元。
目前,新疆已拥有“新疆维吾尔木卡姆”、“玛纳斯”和“麦西热甫”三项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国家级非遗项目70项,自治区级非遗名237项,各地州市县还建立了自己的名录体系,总数接近3000项,涵盖了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等十个门类。其中少数民族项目占95%以上,民俗、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技艺等类别项目占项目总数的60%以上。十年来,这些非遗项目都在法律的保障下,不断被挖掘、保护和传承着,汇聚成新疆各民族民俗和传统技艺的长卷,散发出无穷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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