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保护关键在于提高文化自觉
自2003年以来,浙江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一直处于全国前列。作为全国的综合试点省,浙江无论是入选批国家级名录项目的数量,保护工作机制的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的建设,还是保护管理工作机构的组建,都为全国瞩目。近日,记者就此专访了浙江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建新。
一张纸,一支笔,在文化厅宽敞的会议室里,温文儒雅的杨建新记下记者的问题后,一一娓娓道来。
记者:就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来说,浙江与许多省相比并不占优势,而且由于经济发达,文化生态变迁迅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流失比较严重。但近年浙江“非遗”保护工作包括名录建设、保护政策制定、队伍建设以及目前正在深入的普查,一直处于全国前列。您认为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
杨建新:确实如此,浙江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方面与一些省相比,并不占优势,甚至还处于劣势,这主要受一些客观条件限制,如浙江的陆域面积在全国倒数第四,仅比台湾、海南和宁夏大一些,4000多万的人口数量在全国也处于中等,而且少数民族也不多。文化遗产资源的丰富性跟地域面积、人口和民族数量是紧密相关的。此外,浙江快速的现代化、城市化进程也使得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大量流失。很多我们小时候还耳熟能详的东西,转眼间就消失了。这在浙江等沿海地区表现得特别突出。在这样的情况下,浙江的“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比如说作为全国“非遗”保护综合试点省,我们是最早启动保护工作的省份,同时也是最早颁布省级名录、最早举办全省性的保护成果展、最早形成省市县三级保护名录体系的省份,在批国家级保护名录中浙江省的入选项目数量最多。之所以能够取得一定成绩,我觉得应该有以下这些因素:
是高度的文化自觉。首先是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非常重视,有过多次批示,还在个“文化遗产日”期间专门视察了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赵洪祝书记到浙江不久,就明确指示,要把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向前推进一步。吕祖善省长亲自落实“非遗”保护工作的专项资金,还在百忙之中亲临省首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览,参观了两个多小时,仔细地观看每个项目,和老艺人一一交谈,当时吕省长就提出对这些老艺人要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以利传承,这就促使浙江在全国个出台了对老艺人进行政府补贴的规定。保护工作推进的每一个重要阶段,省政府都有会议、文件和专门的部署。
高度的文化自觉还体现在广大社会成员身上。对传统文化发自内心的热爱和追求以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消亡的痛心疾首,这种心态在富裕起来的浙江老百姓身上表现非常突出。许多民营企业家自觉参加了“非遗”的保护,民营博物馆发展十分迅速,成为一种社会热潮。
第二是有效的组织部署。我们从2003年开始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一步一步地推进到今天,每一项工作都抓得很紧,每一项工作都体现了一定程度的前瞻性。
第三是有力的保障措施。一是制度保障。省人大常委会比较早就通过了有关保护条例,还出台了一些制度化的文件规章。二是资金保障。省财政的“非遗”保护专项支出在全国各省区名列前茅。三是组织机构队伍的保障。目前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机构编制已经批了,各市县的专门机构也陆续成立,目前有26个市县已经落实编制机构。
第四是艰苦的工作付出。为促进保护工作开展,全省上下的文化工作者以饱满的激情、高度的自觉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付出了非常艰辛的努力。没有他们的辛勤劳动和巨大付出,要取得较大进展是很难想象的。
第五是严格的考核督查。大量的工作任务部署下去,大量的资金投放下去,是不是能够真正地推进工作,起到实效,我省建立了严格的考核督查制度。通过考核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每进行一段,就必须回头看一次,总结经验,找出不足,然后通过会议和文件再部署下一步的工作。我们在推动“非遗”保护的整个过程中,始终把握了这样一个节奏和章法。
第六是创新的工作思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很大程度上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到底怎么抓,上级只能做一些原则的部署,各地有各地的情况。总的目标是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但具体怎么保护、怎么利用、怎么传承,给我们提供了很大的一个创意空间。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有不少创新。如保护队伍的组织,对传承人的保护,文化生态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民族传统节日保护基地的设定,保护研究基地的创建等,都产生了较好的效果。
记者:从近年来浙江省的文艺作品尤其是群众文化作品中,我们看到有许多来自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过改编和加工后,这些带有鲜明地域民间文化特色的作品受到广泛好评。是不是可以说,“非遗”保护对文化工作产生了十分积极的影响?
杨建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大大拓展了文化工作的外延,丰富了文化工作的内涵,成为各地文化部门开展工作的有力抓手。可以说,“非遗”保护给文化工作者提供了一个可以大有作为的平台,也大大促进了各级党委、政府对文化工作的重视。
除了文化工作,我们还真切感受到了“非遗”保护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原生态的文化遗产资源相对丰富,保留比较完整,在保护、利用上往往具有优势,有些县明确提出,要依靠文化资源打品牌,靠文化来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位于我省山区的遂昌县的做法就比较典型。因为大戏剧家汤显祖曾在这里做过县令,并写出了《牡丹亭》,遂昌就以汤显祖和昆曲文化作为当地重要的文化品牌,建立了汤显祖国际研究中心,举办了汤显祖文化节,组织了系列的文化经贸活动,不仅大大丰富了当地的群众文化,推动了昆曲的传承,也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关于汤显祖的一系列文化旅游产品相继得到开发。最近他们已经开始筹划参与2016年联合国发起的纪念世界四大戏剧家的活动。对于一个地处偏远、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山区县,这在以前,是难以想象的。
记者:浙江人文历史悠久,省委、省政府较早就提出了“文化大省”的建设目标。十七大报告要求推动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浙江省文化部门是怎么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于浙江文化大省建设的重要意义呢?
杨建新:浙江省是在2000年制定实施《文化大省建设纲要》,并且在全省实施了“88战略”,其中一大战略就是推进“文化大省”的建设,发挥浙江的文化优势。2005年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提出了《加快文化大省建设的决定》,省委第十二次全会明确提出了要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在这里面有很大的篇幅阐述了文化建设的问题,把文化建设纳入了“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之中。不久前,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作出了《关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在这个决定里面强调了文化惠民。浙江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积淀、灿烂辉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毫无疑问对推动浙江今天的社会发展是发挥了重要作用的。这些传统文化的因子也深深地融入了浙江人民的精神之中。从今天富裕起来的浙江人民对传统文化的那种热爱、向往,表现出来的对抢救保护文化遗产的高度积极性中可见一斑。我最近到浙江天台县一个村蹲点,这个村在经济上不算富裕,处于中等水平,却有舞龙队、舞狮队、腰鼓队、南拳队等8支文化队伍,活动所用的服装行头都是老百姓自己花钱做的。村委会主任说:“一搞文化活动,村民心也齐了,风气也改善了,迷信赌博也没有了,邻里关系也好了,而且村民们身心健康,年轻人朝气蓬勃,老人也高兴。”像这种保护就是一种活态保护。因此,从宏观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促进了全民素质的提高;从微观讲,群众文化生活的丰富、基层文化活动的繁荣也离不开“非遗”保护,尤其是广大的农村地区。
记者: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您认为要进一步深入和提高,还有哪些方面值得注意?
杨建新:我们清醒地意识到,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不足。下一步的工作,首先还是要继续提高全社会的文化自觉,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文化对于经济、社会发展作用问题的认识。其次,保护工作要整体推进,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工作重心要向欠发达地区倾斜。欠发达地区的文化资源相对丰富,原生态的区域文化相对完整,但缺乏的是工作指导和资金保障。下一步我们在工作上,不能完全平均用力,对力量相对薄弱、资金投入不能保障的地区,要重点加大扶持。第三,善始善终地搞好普查工作,因为普查是做好保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第四,认真落实规划。我们对于整体的“非遗”保护工作有一个中长期的规划,这些工作都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要持之以恒地抓落实,积数年、数十年之功,才能真正见成效。最后,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非遗”保护工作的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这项工作已经开展几年了,应该说有了非常丰富的经验积累和实践积累,迫切需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深化理论研究。要动用社会力量进行一些理论深化工作,发挥社科机构和高等院校研究基地的作用,希望国家能尽快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学科体系,将其纳入高等教育体系,开设相关专业,设立硕、博点,这样才能真正使保护工作持续、科学地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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