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肉节”的反思
在舆论的压力下,广西玉林官方终于扛不住了,宣布与狗肉节无关。按照官方说法,“狗肉节”只是个别商家和民间的一种说法,玉林市各级政府和民间组织都没有举办过任何形式的所谓“夏至荔枝狗肉节”活动。不但如此,还对狗字讳莫如深。“市政府通过商会向商户发布‘口头通知’,禁止任何人当街宰杀狗类,禁止通过各种字号向公众招徕狗肉生意……一旦发现有商铺违规操作,将暂扣其营业执照!”。
吃狗肉是玉林人的习惯,不仅在夏至吃,一年四季“买得起就吃”。吃狗肉,并不是玉林人的专利,全国很多地方都存在吃狗肉的传统。在国外,如东亚国家,烹食狗肉在韩国、朝鲜、越南、泰国、印尼等地都普遍存在。据称,韩国人一年能吃掉200万只狗。很多人特别是西方人认为狗是人的朋友,吃狗肉特别残忍,但很多其他的动物也是人类的朋友呀,为什么不禁止吃它们呢?比如黄牛、水牛和牦牛等,牛和狗,它们之间又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全国各地众多的地方节日,其实醉翁之意不在狗,而在于GDP。热热闹闹地一宣传,那么多人来了,消费的数字亮了,这是很多地方政府热衷于办地方特色节日的动力。
法律并不禁止食用狗肉,作为一种民俗,存在也无可厚非。
玉林狗肉节,错就错在逆潮流而起,逆潮流而动。
潮流是什么?就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随着人们文明程度的加强,人们的动物保护意识被树立起来了。狗在大多数人眼里,是一种伴侣动物而并非食物,这就让狗肉节自出现起,就带有“先天不足”。它缺乏人与动物平等和谐相处的基因,缺乏人文关怀。这种缺陷在操作过程中又被人为放大了。
因此,各地方政府主办地方特色的节日时,需更多的统筹考虑各方面的需求,不仅仅把目光放在拉动地方消费,促进GDP之类的指标上,而更多需要考虑的是对社会人心的人文关怀,人文影响,环境影响等环节。
(中国县域经济在线, 许碧锋 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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