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市农委积极开展打假护农保春耕活动
2014-05-29 来源:新农网 点击数:1503
长治市农委始终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试金石。今年春季以来,组织了形式多样的“百日千人送服务到基层”活动。特别就春耕春播必需的种子、肥料、农药等重点农业投入品,组织了各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交叉检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引深了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成效。
专项行动采取县际间一对一交叉检查的形式,明确要求执法检查双方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农业部农业执法“六条禁令”,扎实工作作风;对检查区域内的重点农资、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做到逐一检查,一个不漏,确保检查实效;要求严厉查处种子套牌套包、未审先推,无登记证生产经营农药、隐性添加禁用成分,肥料有效含量不足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从4月中旬开始到5月初,在为期三周的交叉检查中,市、县两级农业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760余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315余家,检查发现涉嫌违法行为127起·件,其中:种子41起、肥料5起、农药27起、当场责令整改违法行为54起。
今年以来,为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四个最严”要求,确保全市农民能够用上放心农资,保障全年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农委采取了多种措施:
一是广泛开展优质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扎实搞好优质农资下乡进行宣传周活动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长治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推介了2014年主推品种和技术。同时,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组织巡回宣传、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咨询台、开展送法下乡、举办培训班、召开培训会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识假辨假常识,努力让知法、守法、诚信经营成为一种自觉,让运用法律维权成为一种意识,切实营造更好的农业发展环境。
二是清理整顿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对全市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要集中精力、协调相关部门清理整顿,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农资的要严肃查处,坚决予以取缔。
三是切实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做好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备案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批发市场、集散地和游商小贩的检查力度,杜绝不合格农资在市场上销售流通。严格农资经销进销货台账记载制度,实现投入品可追溯管理。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打假护农保春耕、夏季监管保安全和秋冬打假促增收为主题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的“黑窝点”,及时曝光存在多次违法行为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继续开展交叉检查和开展执法巡查,对违法行为确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完善案件信息的通报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形成执法合力。
五是及时调处农资纠纷。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咨询渠道,强化执法服务职能,严格落实举报投诉首问负责制,做到有诉必应、有报必接,查必到底,确保在各自辖区内依法、妥善处理各类农资纠纷。
日前,市农委发出通知,对这次交叉检查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限期督办。《通知》从三个方面严格要求:一是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农资监管属地管理原则,继续围绕重点品种、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查行动,确保农业投入品监管不留死角;对在交叉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调查,做到发现一起、确认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公平公正。二是深挖细究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特别是就使用量大、有明显质量嫌疑或涉嫌存在安全隐患的农业投入品,要运用质量抽检、案件协查等多种手段追根溯源,努力从源头上确保农业投入品安全。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制度,对于达到案件移送标准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三是加强信息互通,扩大交叉执法检查成果。各检查组组长要对被检查县(市区)的查处情况进行督导,做到办案程序规范、定性准确,确保如期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