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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广东与香港的非物质遗产文化——粤剧

2013-10-08 点击数:1539

 

粤剧又称“大戏”或者“广东大戏”,主要流行于广东全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南部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等使用粤方言地区的城乡。粤剧是融汇明清以来流入广东的海盐、弋阳、昆山、梆子等诸腔并吸收珠江三角洲的民间音乐所形成的以梆子(京剧称西皮)、二黄为主的我国南方一大剧种。粤剧源自南戏,自明朝嘉靖年间开始在广东、广西出现,是揉合唱做念打、乐师配乐、戏台服饰、抽象形体等等的表演艺术。最初演出的语言是中原音韵,又称为戏棚官话。到了清朝末期,文化人为了方便宣扬革命而把演唱语言改为粤语,使广州人更容易明白,粤剧表演体系日趋完善,开始在梆簧中穿插民歌小调,并改假声演唱为“平喉”演唱。

粤剧名列于2006年5月20日公布的批51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内。2009年9月30日,粤剧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肯定,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粤剧的传统剧目早期主要有《一捧雪》、《二度梅》、《三官堂》、《四进士》、《五登科》等所谓“江湖十八本”,后又出现《黄花山》、《西河会》、《双结缘》、《雪重冤》等“新江湖十八本”和《苏武牧羊》、《黛玉葬花》等“大排场十八本”。其他代表性剧目还有《白金龙》、《火烧阿房宫》、《平贵别窑》、《宝莲灯》、《罗成写书》、《凤仪亭》等。

粤剧基本声腔为梆子、二簧,兼有高腔、昆腔及广东民间说唱、小曲杂调等。粤剧乐队最初由二弦、月琴、三弦、竹提琴、箫“五架头”组成,后又陆续吸收了其他一些新式乐器。 粤剧原有末、生、旦、净、丑、外、小、夫、贴、杂十大行当,后精简为文武生、小生、正印花旦、二帮花旦、丑生、武生六类。粤剧表演带有质朴粗犷的特色,有单脚、滑索、运眼、小跳、拗腰等绝技。其武打以南派武功为基础,靶子、手桥、少林拳及高难度的椅子功和高台功都十分出色。粤剧化装简练,色彩浓艳,服装多采用广绣,精美华丽,富有浓郁的地方特色。 

粤剧广泛吸收广东音乐、广绣、牙雕、陶瓷、灰塑等地方艺术形式,充分体现了广府民系群落的地域文化传统,辐射范围遍及全球各地,在世界华人中具有极强的文化凝聚力。但面对现代都市文化的猛烈冲击,粤剧的生存空间已大为收缩,处于濒危状态,必须尽快投入力量对之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