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新型农民创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2013-07-03 来源:东营市人民政府网 点击数:1250
近日,山东省东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以东办字〔2013〕21号文件印发了《东营市新型农民创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新型农民创业基金正式启用,这是东营市扶持、服务“三农”的又一重要举措。
新型农民创业基金,是指由市、县(区)财政预算安排,集中统一管理,用于扶持农民、涉农小企业创业致富的专项资金。设立新型农民创业基金的主要目的,一是为农民、涉农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拓宽农民融资渠道,破解农民融资难的问题;二是为农民参加农业保险提供保费补贴。农业受自然灾害、市场波动影响大,扶持农民参加农业保险,可有效化解风险,减少损失,稳定和保障农民收入。
《办法》共5章25条,全文对新型农民创业基金的性质、来源、用途以及牵头管理部门作了明确规定,且从程序步骤、职责分工、监督管理等方面,对现行涉农小额担保贷款进行了规范统一。《办法》的出台必将对推动东营市农民在新农校系统化、专业化培训的基础上创业致富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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