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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确定六大目标

2012-08-14 来源:中国财经报 点击数:1313

 

本报讯 记者李存才报道 “十二五”时期,我国将确保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18亿亩,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000 万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4亿吨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这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日前发布的《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对首要目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提出的要求。
  《规划》还确定了“十二五”期间全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其他五大目标:
  一是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条件稳步提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 以上,化肥、农药有效利用率继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信息化水平稳步提高。
  二是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主要农产品进一步向优势产区集中,“七区二十三带”农业战略格局基本形成。农业内部结构更加合理,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6%。农村产业结构更加协调,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2∶1。农民就业结构更加合理,五年转移农业劳动力4000万人。
  三是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其中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45%以上。
  四是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继续改善。全面解决约3亿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解决农村无电人口用电问题,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100万公里,适宜农户沼气普及率达到50%以上,完成800万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五是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森林覆盖率达到21.66%,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5万平方公里,新增治理“三化”草地面积6800万公顷,新增治理沙化土地面积1000万公顷以上,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5%,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控制。生态文明观念在农村广泛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