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施“123”农廉工程
修订完善关于开展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和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办法,建设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督平台……4月16日,山东省召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党风室工作会议,提出要以农村基层为重点,大力实施“123”农廉工程,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系统有效、具有山东特色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运行体系。
山东作为农业大省,建制村超过7.4万个。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对山东而言,意义尤其重大。省委多次召开常委会研究部署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省纪委每年都下发工作要点,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法泉多次强调,要全方位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作风整顿,促进基层党员干部带头创先争优、廉洁履职。
山东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途径新办法,提出要全面、整体、持续推动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坚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统筹推进、系统治理,健全机制、创新方法,构建科学规范、系统有效的运行体系。经过深入、充分的调查研究,2012年年初,该省决定实施“123”农廉工程,构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体系。“1”即深化“一个活动”:深入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2”即落实“两项制度”:严格执行和完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3”即构建“三个平台”:着力构建“三资”管理、“三务”公开(党务、政务、村务)和“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县级、乡级、村级)平台。
充分发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全省已创建示范村9080个,为使创建的示范村更好地发挥引领作用,山东省修订完善关于开展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坚持“全面推开、分批创建、逐年深化”的创建思路,按照“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的要求,把创建活动纳入责任制整体目标。健全完善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一年一考核,两年一复审,确保示范村创建质量。济南市市中区七贤街道办事处双龙村党支部书记于国强说,通过示范村创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增强了勤政廉政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不断健全完善决策和监督“两项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村级议事制度、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办法,实行制作村务“流程图”、规范化管理的做法,统一规范村级民主决策台账。深入贯彻《关于在全省农村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意见》,规范监督程序,提高监督质量。目前,全省已有7万多个村建立了村监委,占全省农村总数的90%以上。山东省将重点围绕加强对村级事务的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事务听证、质询和村干部勤廉双述、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
着力打造规范管理、公开、服务“三个平台”。围绕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财务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交易程序;引入市场机制,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推行委托代理服务,建立监管平台,统一管理、建账核算。围绕建立“三务”公开平台,健全和规范公开内容、时间、形式、程序等制度,涵盖村级事务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围绕建立“三级”便民服务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配套联动机制,制定三级便民服务标准,丰富便民服务内容,规范代理程序,形成以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为主导、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纽带、村(居)便民服务室为延伸的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山东省县、乡、村三级建立便民服务机构58148个,140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乡镇和村分别建立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室2822个和55326个,初步形成了上下贯通、统一协调、全面覆盖的服务体系。
据悉,4月份,山东省在3个市、1个县和1个乡镇开展了实施“123”农廉工程试点工作,7月份召开现场会在全省推开,年底前实现“123”农廉工程全省覆盖。“届时,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将使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物质利益得到进一步维护,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权力运行得到进一步规范。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山东省纪委副书记郭建昌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