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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晓红: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2012-03-19 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171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下称“新农保”)制度,是我国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该文以新农保试点推进的实际情况为依据,通过对部分地区的调研,从政策设计和政策执行两方面,提出如下建议:

一、清楚界定养老保险层次,提高养老金替代率

除成都等地自费试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外,全国大部分地区以国家新农保试点“指导意见”为依据,制度水平较低。需理顺养老保障体系的纵向层次,拉开普惠养老金与基本养老金的保障水平,建立长效补贴机制,提高制度替代率。首先,将中央政府对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补贴部分,与各地自费试行的高龄老人老年津贴制度、残障人士补贴制度整合,形成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负担的普惠型“零支柱”(无需个人缴费),惠及跨入老龄门槛的所有城乡居民。同时,单独建立缴费补贴账户,实行社会统筹,旨在衔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功能,个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支付能力和经济水平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变“账账结合 ”为真正的“统账结合”,以区分新农保的普惠层次和基本养老金层次,并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替代率。

二、拓展新农保筹资来源,鼓励子女代缴

鼓励家庭成员互济参保是拓展资金来源、缓解财政压力的重要途径之一。蒲江县“新农保参保影响因素及参保时间”的调查结果显示,参保影响因素中,38.9%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参保缴费是“子女告知、动员”的结果;此外,部分农村老年人通过一次性补缴的方式参加新农保,其资金来源主要为“子女代缴”。随着一些地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年轻子女为留守老人代缴养老保险费将成为农村养老保险的重要筹资来源。鉴于此,应大力提倡家庭成员互济参保,尤其要建立“子女代缴”机制,一方面,可以拓展缴费资金来源,另一方可以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子女赡养老人的传统美德。

三、确立新农保待遇调整的长效机制,保证制度可持续性

建立新农保待遇调整的长效机制可从两方面着手。首先,建立基础养老金的自然调整机制。基础养老金是建立在比例缴费和比例缴费补贴基础上,按照“仿城”的待遇计发方式所得。自然调整机制是指待遇计发要素包含经济增长的自然因子,且随其增长而自然持续调整。以成都市为例,不论是20104月以前试行的新农保基础养老金领取额 还是试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后的基础养老金领取额,都包含“省平工资”这一因子,从经济发展的规律来看,“省平工资”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引入比例制的缴费方式和“仿城”的待遇计发方法,能够使养老金随着“省平工资”的自然增长而提高。其次,也可将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率作为建立待遇调整长效机制的补充因素。

四、建立新农保扩面推进的良性机制,均衡参保结构

目前,新农保参保群体呈现参保年龄结构高、而选择的档次低两个极端。一方面,为应对中青年参保“冷”、大龄人员参保“热”的形势,需建立扩面推进的良性机制,规范大龄或超龄人员参保缴费的优惠政策,如一次性趸交、大龄人员参保补贴等,将大龄和超龄人员参保激励的政策执行期限仅限定在新政策发布之时,阻断延迟参保的心理暗示;破除依靠扩面考核指标的下达而间歇性刺激参保的政策习惯;平衡高低缴费档次的政策激励;精心组织,通过农村居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积极宣传,动员年轻人参保。另一方面,切实组织专业人士向农民广为宣传,缴费档次越高,缴费年限越长,享受到的养老金越多,鼓励有条件的农民选择高档缴费。

五、废除新农保“捆绑条款”,还原制度激励

“子女参保缴费,适龄老人不缴费即可领取基础养老金”的“捆绑条款”,从扩大覆盖面的初衷来看是符合制度运行逻辑的,但在实际试点过程中受阻。为此,应更多地考虑一些农村地区青壮年劳动力城乡流动,农村大家庭多子女、轮值赡养等复杂的家庭关系和传统养老习惯,在短期试点中,可将享受待遇的门槛“所有子女参保”调整为“至少其中一个子女参保”,更为合适。之后的政策设计,随着制度层次的区分、政策的整合,可将这一“捆绑条款”废除,实现真正的养老普惠。

六、拓宽新农保基金管理思路,保证基金的保值增值

针对不少省份农村老龄化日趋严重的问题,新农保试点和扩面初期,将面临扩面提速和大龄、超龄人员及时给付等问题,这一时期新农保基金呈现增长较快、流动性较强、波动较大的特点。为此,该阶段的新农保基金投资应保持审慎原则,可发行支持“三农”发展的特种债券,确定高于一年期存款利率的收益率,以应对通胀风险和支付风险,保证基金保值增值。

新农保完成制度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后,基金收支趋于平稳且余额滚存逐年增加。这一时期的新农保基金可与相关基金整合运营。政府缴费部分在个人因故无法领取的情况下,直接进入社会统筹。这部分基金对安全性和流动性的要求较高,可采取相对保守的运营方式,如支农特种债券的发行;而个人缴费部分,对收益性的要求较高,可实施“一揽子”计划,进入资本市场且选择安全性和信用级别较高的投资产品;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可创新个人账户金融功能,通过个人账户基金免息担保贷款的方式,解决农户生产周期的资金短缺问题。

七、加大新农保人财物的投入,提高业务经办能力

业务经办能力的提高是新农保制度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需注重以下两方面的扩充:一方面是硬环境的建设,包括以“金保工程”为核心的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网络平台的搭建、服务网点的下沉和铺开、办公场所和相应设施的配备等;另一方面,培育好软环境,主要包括业务经办队伍的建设,注重专业培训和协管训练,相关工作人员的物质保障和工作激励。

依据全国不同省份区位条件和经济发展情况,在部分经济状况较好的地区,可运用政府购买和服务外包等多种形式,依托当地发展相对成熟的养老业务经办系统完善服务网络,下沉业务;并注重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待条件成熟,建立劳动保障所,以基层自治组织为据点全面铺开。“德阳模式”便是保险业首次以政府采购服务模式办理新农保业务的典型代表。

在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受区位因素的限制和生活习惯的影响,农户多散落在不同的村落,一区独户的情况不在少数,交通、通讯较为不便,与外界联系较少。鉴于短期内无法彻底改善业务经办情况的地区,需做好新农保登记确认工作,在通公路的地方配备劳动保障流动车,组织专人进行长期地跟踪服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通过对熟悉当地情况的居民设置公益性岗位或是招募志愿者的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