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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上半年城镇居民收支双增 消费性支出增长

2011-07-28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点击数:1660

 

      据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对全省2250户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上半年黑龙江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继续增加,消费性支出稳定增长。
      调查显示,上半年黑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531元,同比增加784元,增长11.6%,增幅较上年同期提高了2.4个百分点。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为4921.5元,同比增长11.0%,占家庭人均总收入的比重达65.3%;人均经营净收入为693元,同比增长17.1%,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了13.9个百分点,成为居民增收的重要补充;人均转移性收入2527.0元,同比增长10.9%,增速低于上年同期4.6个百分点,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33.6%,为居民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人均财产性收入58.7元,同比增长58.3%,增幅居四类收入之首。
上半年黑龙江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为5594元,同比增长10.8%。从消费结构来看,城镇居民八大类消费性支出呈“七增一减”的态势。除交通和通讯类消费同比下降5.2%外,其它各类消费均呈增长态势,增幅在6.4%~17.7%之间。其中人均食品支出为2115.3元,同比增长13.4%,占人均消费性支出的37.8%,比重与上年同期相比提高了0.9个百分点;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359.1元,同比增长17.7%,增幅居八类消费之首;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为535.7元,同比增加76.2元,增长16.6%;人均教育娱乐文化服务支出501.7元,同比增长17.3%。(作者 李娜 王育政 谭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