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失业保险金上涨120元 每人每月达550元
2011-07-08 来源:《齐鲁晚报》 点击数:1678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曾联合下发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调整各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这是2007年以来我省第五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之后,枣庄市失业保险金从原来的每人每月4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50元。
据了解,我省2007年至2010年连续四次提高了失业保险金标准。今年在综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主要考虑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再次较大幅度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这次调整后,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达到每人每月550元,比原标准平均增加105元,总体增幅达23.6%;失业保险金标准档次由原来的6个归并为现在的3个,分别为每人每月600元、550元和500元。
枣庄市人力资源中心失业保险科科长杨慧玲告诉记者:“从7月1日枣庄五区一市就开始统一执行新的标准,失业保险金由原来的每月430元/人提高到每月550/人,由于省里面还没有正式下发详细的实施细则,只是口头通知我们,所以现在我们的标准还是每月430元/人。”
“不过新的标准肯定是7月1日开始实施的,具体的文件一般是中旬左右才能下发到市里,等到详细的实施办法下发到我们这里以后,我们立刻将会对7月份的失业保险金进行补发,每个人补发120元。”杨科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