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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平泉跻身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典型县

2011-06-22 来源:《燕赵都市报》 点击数:1881

 

燕赵都市报讯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全国对集体林业的一次深层次、根本性改革的大潮,是继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土地改革、改革开放之初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中国的“第三次土改”。念好“山”字经,作好“林”文章,确保林权所有人利益,让群众从改革中得到实惠,一直是林业大县——平泉开展林改的初衷。
平泉县位于冀、辽、蒙三省交界处,素有“京冀门楣、通衢辽蒙、鸡鸣三省”之称,当地国土面积3308平方公里,是个典型的“七山二水一分田”山区林业大县。2007年,平泉县正式启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当地围绕县域食用菌、山杏、林板等主导产业发展,坚持以均山到户为主,均股、均利等形式为辅,确保农民从林改中受益得实惠。如今,只要看到野外冒烟,农民就会在时间赶到。今年清明节期间,农民们纷纷自发带锨镐上山,以防失火毁林。
在从事林业生产的大军当中,涌现出了很多发家致富、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成功典范,为当地农民增收建设新农村开辟了更广阔的空间,党坝镇大块地村的张久林就是他们中的代表。2007年以前为了生计的张久林一直在南方打工,耳闻目睹南方林改带来新变化的他,听说家乡也进行林改,马上辞去工作返回家乡。通过认真研究,他看好了家乡山林的资源优势,迅速承包了村、小组里的部分油松林、刺槐林、苹果园、梨园,在他得精细管理下,当年整个果园的纯利润就达3万余元。在他的带动下,当地农民也纷纷参与林产业发展,利用闲暇时间学技术、用科学、争创业、奔富裕。如今,“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把林当宝养”这一理念在当地已经蔚然成风。
集体林改明晰了产权,确定了林地家庭承包期最多可延至70年,广大林农和林业投资者采取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加工等多种经营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林地效能。党坝镇山子后村李文化通过林改陆续承包了村集体多年难治理的荒山1200多亩,因地制宜地栽起了板栗、山杏、刺槐,当起了“家庭林场主”,成为农民致富的典范,在平泉像张久林这样的家庭林场就有200余家。仅三年的时间,平泉县291个行政村就全部实现绿化,栽植速生杨1600余万株,有林地面积增加到287.2万亩,森林覆盖率由林改前的54.2%提高到目前的58.2%,较林改前提升了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