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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光农业,农民应成最大受益者

2011-05-10 来源:《新华日报》 点击数:4773
办了三年菜花节,公家门票收入已从近10万元增至400万元——尽管不知道这些情况,受访的几位农民还是认为,公家给的补偿太少了,农户收益不如种其它经济作物,因为,在当地,农民种韭菜,一亩能赚七八千元,一小把卖给游客两块钱;种早芋头,一亩收入五六千元。徐同意去年空出三亩田不种油菜,准备今年5月种早芋头。为了四季有花,四季有客,当地政府酝酿“夏天看荷花,秋天看葵花,冬天看苇花”,并已试种了葵花。受访农民表示,补贴再不如意,就不会再种这些,“反正,地是我们的。”
为了“种”风景,付出不少代价,农民要求公家给予更高补偿,这种诉求是否合理?省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包宗顺认为,作为“垛田菜花”的生产者及所有者,农民付出了生产成本,理应分享这个资源带来的收益;农民开农家乐,摆摊,打短工,获取收入不等于利益分成,相反,是为旅游业发展“添了砖、加了瓦”。
让“种”风景农民入股分红
“作为观光农业,菜花必须连片才好看。而地在农民手里,种什么应当由他们说了算。”当地官员承认,发展旅游业,菜花越多越好,这跟农民种植积极性之间有矛盾。
面对农民不断增长的自主意识,菜花节主办者早已意识到,不给农民更多利益,靠行政动员,想让4600亩开满菜花,恐怕很难。秦朴局长认为,不调动农民的主人翁姿态,景区难以管理。他举例说,“现在门票加船票90元一张,有人弄个小船,20元就把游客带进去,不把秩序搅乱了吗?”刘启元乡长也表示,明年乡里准备提高补贴,种一亩油菜,初定补贴200元。同时,准备增加农家乐数量,让更多农民经营获益。在农民自愿前提下,设想采取土地置换,保证核心区菜花的面积。“不想种油菜的,把地调到其它地方;想种的,调进来。还可以考虑把核心区土地流转过来,再返包给农民种油菜,农民既能获取流转金,又给旅游公司种菜花,拿到一份工资。”
如何补偿,补偿多少,考量这些,应服从市场法则,让“种”风景的农民,从卖风景的获益中分享应得的蛋糕——包宗顺研究员指出,观光农业作为竞争性行业,政府不宜自办公司直接运营,而应搭台由企业“唱戏”。
省农科院经济作物研究所所长戚存扣则认为,油菜收益偏低,江苏种植面积已从1000万亩减至650万亩,兴化办菜花节,实现了从种植业到观光农业的跳跃。但是,只有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农民才会甘心“种”风景。“种花,跟种菜籽有冲突。花要开得浓,就得增加密度,就得多施肥、多花钱,且产量不会高。种花赚钱不如意,农民哪会干这亏本买卖?”他强调,菜花节要办得更好,从优化种植布局,到改善基础设施、延伸旅游产品链,都离不开农民参与,毕,风景是农民“种”的,他们有卖风景赚钱的无穷创造力。
“让农民以田亩入股,建立包括菜农在内的股份公司或股份合作社,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均沾。”包宗顺、戚存扣如此建议。而作为旅游局长秦朴也在考虑:由旅游公司吸纳农民入股,按股分红。
盼望这个不谋而合的好点子,早日变成好机制,让辛勤种花的农民成为产业升级的最大获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