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政策加快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2011-04-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数:2166
中新网福州4月20日电 近来,福建省连续出台意见,规划未来5年将采取下放经济管理权限等多项措施,加快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据介绍,今年起,福建省将授予设区的市的经济管理权限,除国家另有明确规定外,一律授予给县(市);同时每年安排3亿元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引导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等。
在此前通过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了福建省做大县域经济的整体要求,强调发挥特色资源优势,引导产业集聚发展,设立一批产业转移示范园区,推动包括台资企业在内的符合环保要求的沿海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等。
相关人士指出,此番福建省再次通过简政放权、用地保障、财政激励、金融支持、扩权强镇、人才支撑等政策扶持,显示了福建省加快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心。
目前,福建省58个县(市)中,经济较发达的有9个、中等发展水平的有29个、一般发展水平的有20个。
而按照规划,福建省提出,到2015年,福建省力争所有县(市)经济总量均超过50亿元,超过1000亿元的县(市)达到3个,超过500亿元的县(市)达到10个,超过300亿元的县(市)达到1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