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地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
继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逐步实现农民工市民化,是“十二五”时期推进城镇化、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面临的重大课题。目前,我国农民工群体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2009年,全国2.3亿农民工中外出进城务工的约1.45亿人,其中80后新生代农民工占60%以上,已经成为外出农民工的主体。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不仅脱离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而且受教育更多、思想观念更新、维权意识更强,因而也更倾向于进入城镇定居。因此,在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应适应农民工群体结构的变化及特点,着重促进农民工从以下四个方面融入城镇。
就业融入。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多数集中在传统制造业和建筑业等领域。促进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融入,首先应扩大农民工的就业领域,逐步将其就业范围扩大到城镇服务业;其次应消除就业歧视,保障农民工就业权利。应通过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等,消除城乡劳动者就业差别。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工与城镇居民享有平等就业权利。
公共服务融入。实行农民工就业落户政策是实现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突破口。应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劳动就业、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与户籍性质相关的行政管理、社会管理配套改革,逐步形成农民工与城镇居民身份统一、权利一致、地位平等的制度体系。其中,应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难、上学贵问题。一方面,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要求,促进城镇教育资源包括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配置;另一方面,通过名校办分校、联合办学、鼓励创办民办学校等形式,为农民工子女能上学、上好学创造条件。
社会保障融入。加强农民工社会保障是实现农民工市民化的基本条件。为此,需要着力解决两个突出问题。一是农民工社会保障覆盖面过低问题。应改变过去各地政府财税分灶吃饭、优先保障本地户籍人口社会保障权益的做法,加大农民工社会保障扩面力度,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并逐步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二是农民工社会保险转移接续难问题。应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全国性转移接续机制,保障农民工的参保权益不受损失。目前,农民工医疗保险转移接续难问题尤为突出,迫切要求制定引导性和鼓励性政策,激励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采取措施打破影响农民工医疗保险异地转移接续的各种障碍。
住房融入。没有住房,农民工就很难稳定地融入城镇,更谈不上实现市民化。促进住房融入,一方面应研究制定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体系;另一方面应鼓励城镇政府建立健全覆盖农民工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对于在城镇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的农民工,在保障性住房上应比照城镇居民标准,为其提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此外,鼓励各地在开发区建设和城中村改造中建设符合农民工需要的保障房。
(作者:季 文 张 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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