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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慎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战略思考——“十二五”应处理好的六个关系

2011-03-18 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3523

  不能利用政体对国体的反作用,借政治体制之名,逐步取消共产党的领导,让资本当家作主。在任何情况下,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国体与政体相统一、不动摇。否则,必然会导致社会混乱,人民遭殃

  “十二五”时期如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结合中国政治建设和政治发展方面所积累的经验,笔者认为,关键在于处理好六个关系。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与坚持勇于创新的辩证相统一

  历史已反复证明并将继续证明:马克思主义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规律和总趋势没有改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世情、国情和党情发生了重大变化,马克思主义只有不断与时俱进,才能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就是要面对经济成分多样化、社会思想价值观念多样化以及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的挑战,坚决反对指导思想的多元化,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动摇。这就必须与新自由主义、社会民主主义、历史虚无主义和所谓的“普世价值”等各种错误思潮划清界限,防止各种错误倾向和各种教条主义干扰我们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的实践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体和政体辩证相统一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又明确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正因为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体的性质,决定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政体。也正是因为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体的性质,决定我们不能采用西方的多党制和“三权分立”等政体。随着形势的变化,我们必须适时找寻适合实现内容的新形式,对体现和反映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体制、机制、程序、规范以及具体运行上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进一步加以完善,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把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出来,从而保证我国的国体永不变质。但是也必须明确,政治体制改革也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为着社会主义国体的巩固和发展,亦即始终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目的的实现,而决不能削弱这一国体,更不能利用政体对国体的反作用,借政治体制之名,逐步取消共产党的领导,让资本当家作主。

  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辩证相统一

  在相对和平的历史时期,国家要发展,社会要前进,而经济建设始终是国家各项建设的基础、大局和首要任务。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党、国家生存发展的立国之本和政治基石,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下去。在四项基本原则中,十分重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党的领导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社会主义道路首先体现在经济基础范畴。按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亦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更具根本性,更具有特殊的意义和重要性。

  我们应牢牢记住两点:一是我们要建设的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所实行的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二是“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因如此,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强调:“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我们应当充分认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相互贯通,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完整地理解和坚持了党的基本路线,才能使我们牢牢地把握住了现代化的历史机遇。

  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的辩证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