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发展转型与县域金融服务的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启动了中国农村经济的次转型,推动了中国农业与农村经济持续增长,农业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农业主产品供需基本可以保证总量平衡,但是,跨入21世纪后,特别是“十五”、“十一五”期间,政府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和策略上实现大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与增长面临第二次转型,由此产生的农村金融需求,出现了一系列新特征。因此,有必要分析这些新特征,并以此出发探讨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机制。
农村经济转型时期的金融需求新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社会正在经历第二次社会转型。次转型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为基础所推动的。中国改革开放前,以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为基础,客观上使农村地区成为一个只能向城市输出工业用原料和城市居民用的粮食,以及提供工业资金原始积累的、封闭的、自给自足的经济、社会实体。改革开放,特别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拉开了中国农村社会次转型的序幕,农村居民创办乡镇企业、农村私营经济的产生、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出现等等,均是转型的产物。
正在进行的中国农村社会的第二次转型,与次转型比较,其模式和内容更加丰富多样,转型更加深入。这轮转型,在金融需求方面出现了一系列新特征。
一是农业战略性结构调整、农业现代化、农业技术构成的提高,农村金融服务供给创新要求提高。作物品种的改良、种养业习惯的调整和改变、新的生物技术在农村传统种养业领域的推广运用,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是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使主要针对农户、农村微小企业服务的农村金融机构,面临新的农村金融市场环境。
三是农业产业化,农村产业链、价值链的培育和由此产生的金融服务需求,是农村金融机构传统服务方式难以满足的。
四是农村新型加工企业、休闲农业企业、观光农业企业、市民农园企业等的发展,使农村金融机构必须面对全新的业务领域。
五是农村劳动力工商业领域就业的增加、流动性的提高、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农业的兼业化,对金融机构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提出了创新的需求。
六是农民组织化进程中的农民合作组织的多样性与其发育成熟度的多层次性,对创新性提供农村金融服务有了需求。
七是新农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的投资的长期性、低回报性,使农村金融机构面临新挑战。
县域金融供给不能适应农村经济转型的需求
农村经济转型,实际上是县域经济的转型。县域经济的发展不仅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国家政权组织得以稳固的基石。这无论是从县及县以下所拥有的人口规模和地域规模来看,还是从国民经济的部门构成以及其所具有的投资和消费需求的总体规模来看,县域经济的发展都在整个经济发展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但是,与农村经济转型的金融需求比较,县域农村金融供给机制发展严重滞后。
县域金融机构布局不合理,不能适应农村金融需求转型的要求
一是传统农区和欠发达地区金融机构密度较低,农户和微小企业获得金融服务的机会较少。据银监会统计,2010年底,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县域服务网点已达到13万家左右,虽然已约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的2/3,但是,全国还有2312个金融机构空白乡镇。
在较多县域,尽管存在许多金融机构种类,可能既存在四大国有银行,也存在农业发展银行,还有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甚至可能还有其他金融机构,但是,真正接近农户、微小企业,在乡镇的业务网点数量却并不多。据笔者2010年5月中旬在相关省市的调研,当时在某市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外,还有一家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从网点布局而言,四大国有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的营业网点都设在市区,只有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在乡镇设有营业网点,小额贷款公司的机构网点设置在村里。而在这些机构中,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根本不对农户和微小企业发放贷款,农业银行虽然针对部分农户发放了“惠农卡”,但是,真正获得农业银行授信并得到贷款的农户却较少。针对农户、微小企业放款者仅有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小额贷款公司。因为小额信贷需求较大,市场空间较大,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市场虽然是同质的,但是,卖方市场主导特征较突出,基本没有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