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41县市启动农村综合改革 不以GDP论英雄
日前,广东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山区县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41个县(市)列入改革范围,奏响了广东省新一轮农村综合改革的号角。《意见》提出要通过明确县域内各乡镇功能定位,建立科学考评机制,深化富县强镇、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县域农村发展活力。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建立起具有广东特色的农村改革发展体制机制。
功能划分
划分为优化开发镇、重点开发镇和生态发展镇三类具有明确主体功能的镇
记者了解到,随着《意见》的出台,今后广东省山区乡镇一级的发展将不再以GDP大小论英雄。《意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对县域内各镇进行统筹规划,划分为优化开发镇、重点开发镇和生态发展镇三类具有明确主体功能的镇。《意见》提出,对优化开发镇,要以县级为主,在科学规划、集中管理的基础上进行集中开发,建立合理的财税分成机制,实现集约集聚发展。对重点开发镇,要在符合县(市)总体规划要求的前提下,以镇为主进行开发发展,对开发发展后符合条件的,可转为优化开发镇。对生态发展镇,要将政府职能定位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为主,其正常运转经费由上一级财政予以扶持保障,确保乡镇集中力量履行其具体功能下的各项工作任务。
干部考核
不以GDP大小论英雄,只以功能发挥好坏论成败
在政绩的考核上,《意见》提出,要根据各地不同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实行分类考核,将考评重点放在功能职责要求方面,不同区域的指标体系或指标所占权重应有所侧重,建立“不以GDP大小论英雄、只以功能发挥好坏论成败”的政绩考核机制。优化开发镇重点考核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开发镇主要考核经济增长及其质量效益、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以及相关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实行综合评价;生态发展镇不再重点考核经济增长指标,侧重考核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生态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