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宝介绍“十二五”能源发展思路 太阳能将成新能源支柱产业
2011-01-12 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5058
●大型煤炭基地产量将占全国总产量的90%
●国内原油产量将稳定在2亿吨左右
●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要争取达到11.4%,一半以上需水电完成
●山西、鄂尔多斯盆地、蒙东、西南、新疆等5个区域将成为支撑我国经济长期发展的国家能源战略基地
在近日召开的2011年全国能源工作会上,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介绍了“十二五”时期国家能源发展的思路:加快转变能源发展方式,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大力调整能源结构,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
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仍将是能源供应主体
“十二五”时期,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仍将是我国能源供应的主体,特别是煤炭在保障我国能源安全中,仍将起着基础性作用。据张国宝介绍,未来5年,我国将继续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大型油气基地、优化火电发展,以推动传统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
在煤炭开发利用上,国家将按照“控制东部、稳定中部、发展西部”的原则,有序推进14个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力争“十二五”末,大型煤炭基地产量占到全国总产量的90%,基地内大中型煤矿生产能力占到90%,全国形成10个亿吨级和10个5000万吨级特大型煤炭企业。在石油开发利用上,国家将有序推进国内原油勘探开发,努力使国内原油产量稳定在2亿吨左右。在天然气产业发展上,加大鄂尔多斯、川渝、塔里木等重点产气区的勘探开发力度,加快建设塔里木、西南、长庆3个年产量200亿方级大气田,积极开发海上天然气资源,加快开发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资源。
“十二五”时期,火电虽仍然是我国的主力电源,但结构将得到优化。国家将通过优化火电开发布局、继续淘汰落后小火电机组、发展热电联产等方式,合理控制火电建设规模,为水电、核电、风电等新能源发展留下足够空间。据初步测算,“十二五”时期新开工建设火电规模将被控制在2.6亿—2.7亿千瓦。
调结构是转变能源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