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非遗保护成绩斐然
2010-12-1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点击数:1411
2005年以来,西藏坚持“保护为主、抢救、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基本形成了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得到扶持和培养,一大批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获得有效保护。
启动非遗保护工程
从事传统舞蹈研究多年的学者丹增次仁说,中央历来重视西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起,国家就开始大量整理出版各种藏文化书籍、资料。到了八十年代,国家发布了普查、编辑西藏十大文艺的通告,包括民间故事、谚语、歌谣,民间音乐、戏曲、曲艺、器乐等得到了保护和整理,编纂了一大批翔实的资料。
2005年,以西藏传统音乐、舞蹈、戏曲、美术和民俗等方面专家为主组成的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保护专家委员会,全面启动了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近5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先后投入2400多万元,各地市、县投入近2000万元保护经费,用于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保护和传承。”自治区文化厅厅长尼玛次仁说,这为西藏开展传承人培养、配备保护设备、建设保护场所等提供了重要物质条件。2006年至2009年,西藏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共发现14大类406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83个传统戏剧演出机构,同时发现传承人1177名。
申报156项非遗代表作
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自治区和各地市遴选具有重要历史和文化价值、急需保护的项目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级名录,先后向国家申报了共156项(包括2009年年底上报待批的6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和90名代表性传承人,先后命名了三批自治区级名录和首批代表性传承人名录。
其中,拉萨朗玛、拉孜堆谐等60项代表作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格萨尔说唱艺人次仁占堆、藏族唐卡画师丹巴绕旦等53人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22个代表作和134名传承人入选自治区级名录;继拉萨市公布了40个市级名录之后,全区51个县也相继命名了735个县级名录,基本形成了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西藏藏戏和格萨尔成功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填补了西藏没有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空白。
业余文艺演出队伍是西藏传统文化艺术继承、保护和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西藏共有18支县民间艺术团、近500支业余文艺演出队和藏戏队活跃在传承非遗的舞台上。
近年来,西藏文化部门还投入600余万元,重点开展了民间业余藏戏队的保护和扶持工作,使绝大部分民间藏戏队得到了不断发展,使10余支濒临解散的民间藏戏队得到了恢复和重建。此外,每年雪顿节期间都组织拉萨周边乡村业余藏戏演出队开展藏戏演出和比赛活动,有力带动了业余藏戏队伍的发展壮大。
大力开展非遗展示交流活动
与此同时,西藏各地市也在“文化遗产日”和特色文化艺术节期间,大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和交流活动。目前,全区通过各种途径,已经建立了林芝地区“尼洋阁”藏东南文化遗产博物馆、日喀则地区宗山博物馆、娘热民俗风情园等非物质文化宣传和展示场所。
目前,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首批21个重点非遗项目的保护全面展开。被列入重点保护计划的项目主要涉及传统戏剧类如藏戏、传统舞蹈类如拉萨囊玛、民俗类如米林珞巴服饰以及传统音乐类如藏族儿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