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重GDP的地方长官:告诉你一个“文保”真相
2004年7月,特大洪水冲垮全国重点文物贵州地坪风雨桥,在没有任何“组织”的背景下,200多名最普通最基层的苗侗民众跳进江水,打捞风雨桥失落的构件;当年12月,国家文物局为此特别授予贵州黎平文物保护杰出贡献奖;6年后的今天,风雨桥边,重修的纪念碑上,深深地镌刻着200多个最朴实的姓名。
撇开这件事的传奇性不说,联系事件发生的“因”和“果”,不能不指出它讲述了一个真相——在文化遗产保护大业中,文化遗产只有置于百姓的庇佑下,才有实质意义的安全。然而,老百姓自觉自愿地保护遗产,不是靠简单的宣传就能解决问题,文化遗产被百姓庇佑是有前提的,这就是百姓对文化遗产有情感上的亲近感、精神上的归依感和价值上的自豪感。
试问,风雨桥如果不是在苗侗民族的日常生活和精神历史上占据重要地位,不是当地老百姓的家园象征,风雨桥被冲垮会那么被关注被焦虑吗?如果当初地坪风雨桥像许多“遗产”一样设岗卖票,寻常百姓只有遥望和绕道而行的份儿,大雨冲垮风雨桥,老百姓还会拼着命去抢救吗?
“风雨桥是我们家园的魂啊!花桥走了,就像我们失去了亲人一样伤心,我们当然要去救回来。”这句出自黎平居民的朴实的话,道出了他们与地坪风雨桥的深厚感情。
有什么比“魂”更贴切地表达文化遗产与民众的关系?既然是“魂”,就应该“一体”和“共生”。如果,一旦“申遗”成功,就砌一道高高的门槛,门票价格急遽攀升,成为某些地方利益团体“圈钱”的道具,老百姓只能望门兴叹;或者,买票一游,也不过是“商品消费”而已,人类共有的遗产变相为某一小部分人所有,还是百姓的“魂”吗?怎么期待百姓自觉承担保护遗产的职责?
如果体验、欣赏这些世界遗产的魅力,对普通百姓来说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儿,那么,即便地方政府花几个亿去“申遗”,我想,老百姓不仅不会反对,恐怕还会额手称庆,因为它体现了地方政府的历史情怀,建立的是“千秋功业”。
经过多年的努力,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在我国有了一些实质性推动,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有所扩大,但还远远不够。这个“不够”,不是百姓觉悟不够,而是一些地方政府的不当甚至破坏性做法损坏了遗产,损伤了遗产与百姓的感情。前国务委员陈至立曾说,对于文化遗产的破坏,官儿越大,破坏力越大。今天,我们听到的都是什么消息呵——城墙被毁!古墓被盗!故居被拆!在“开发利用”的名义下,对遗产砌院墙涨票价!生生地把遗产与老百姓的情感世界、精神家园疏离开来,将遗产变质为“商品”和“工具”。
现在,由政府出面为200多名百姓的懿德善行树碑立传,树的不仅是一块石碑,还有人心之碑。但愿那些只看重眼前利益和GDP的地方长官,也想想自己在人类文化史上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将被怎样评价。